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向人权委员会提呈备忘录

【新唐人】在5月13日法轮功洪传十三周年之际,马来西亚法论功人士前往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递交备忘录,要求该委员会关注马来西亚法轮功的结社和言论等自由被剥夺的问题。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接受了备忘录,并表示关注。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委员拿都西华接受了备忘录,他表示会关注法轮功人的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被侵犯的问题,同时会采取合适的步骤和行动。

法轮功发言人欧燕明在提呈备忘录时表示,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要符合法律,注册一个合法组织,却在没有任何合理的情况下,被拒绝了三次。她也说他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是因为中国大使馆干涉所致,因为几家报章都曾作过相关的报导。

法轮大法研习中心主席杨生表示,我们相信中国大使馆干扰了当局,以至拒绝我们的申请,媒体新闻曾刊登新闻表明这一点。在社团被拒绝后我们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进行公司注册,最终法轮大法研习中心在2003年5月成立。

其次,欧燕明也说法轮功派发的传单和资料内容,并不是内政部所说的干涉中国内政。传单内容讲述的都是法轮功如何在中国遭受迫害,所言之事完全是事实。

云大舜律师也在会上发言,他说一个群体的社团注册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被拒绝三次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此时也表示大赦国际和联合国等组织都已经证实了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等同于群体灭绝罪,那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将相关资料带给马国人民,是非常合理的。

新唐人记者黄美仪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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