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吁国际重视中共活摘器官恶行

【新唐人】台湾媒体日前披露,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军利用医学交流名义来台,曾私下为要去中国换肝的病人进行术前评估。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和国际惯例,器官移植应优先满足本国公民需要,台湾呼吁建立国际通报系统,并禁止民众去大陆作非法器官移植。

为什么在全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器官都很缺乏的情况下,中国的医师可以来台湾招揽客户到中国换肝?

阳明大学急重症医学研究所教授兼所长郭正典强调,如果无法证明大陆的器官来源是正常管道,那这就是犯罪行为。

郭正典:“它可能把这些器官的所谓潜在的donor(捐赠者), 不管是死刑或法轮功成员,可能都做了该做的测试, 知道他们的血型、 HLA typing(人类白血球抗原) 等相关的一些资料都有了,所以他们来招揽的时候,就可以核对。”

郭正典:“这等于是来这边找台湾的病人去那边当杀人罪的共犯。”郭正典强调,全球各国应该建立一个共识,凡是无法证明器官来源的正当性,就应该要求医生必须通报,让检调系统去查看有没有违法。

2005年7月,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承认”“目前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而2006年广州举行的人体器官移植峰会声明中共宣称,中国的人体器官十分短缺,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等待器官移植,只有约1万人能接受移植手术。

但中国器官移植的数据显示,从1994到1999 年间共计一万八千五百例,在2000到2005年之间,却激增到六万。肝脏移植手术在1999年有一百三十五例,到2005年也大幅增加为四千例;肾脏移植手术则由1999年的三千五百九十六例,增加到2005年的一万例。这些活体器官从何而来,令人质疑。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调查团亚太分团副团长邱晃泉律师指出,“官方(中共)说他死刑犯没有那么多,在死刑犯没那么多的情况下,他还可以到台湾来招揽,这表示他有很充足的来源,那很充足的来源,应该可以印证,从活体,特别是从法轮功受迫害者身体上摘取器官。 ”

新唐人亚太电视 林洪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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