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琦与委托律师见面 否认当局相关指控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报导)被成都警方关押超过100天的中国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终于与他的委托律师见面。黄琦否认当局对他的有关“持有国家秘密”的指控。

成都的中国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至今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超过100天,上星期四,也就是9月18日,该案件的相关材料,必须移交当地检察院。

大陆六四天网星期一的消息称,上周日,黄琦的辩护律师北京的莫少平和黄琦的母亲和妻子曾丽一行连夜赶到成都,准备在第二天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与黄琦先生会面。

然而,他们先后到当地检察院以及看守所交涉,但是都未能与黄琦会面,星期二,本台电话采访了莫少平律师,他说他最终在当天上午在看守所与黄琦进行了超过两小时的会面,黄琦否认了当局对他有关“持有国家秘密”的指控:

“今天我们见了两个多小时,他对当局的指控,他是否认,就是这个指控等于不属实吧,就是这个意思。”

黄琦从6月10日被成都警方关押后,当局并没有依照新的律师法,而允许律师与黄琦见面。成都当局至今仍然继续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黄琦的案件,莫少平说,在相关材料及卷宗移交到检察院之后,相关卷宗被公安机关借走:

“因为只有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完了之后,认为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才能够下一个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你公安机关才去补充证据,而不能就是说,检察机关还没有审查完,也没有做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你公安机关从检察院就是 借回什么所谓卷宗材料,要补充什么证据,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莫少平说,该案件现在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期一个月到不超过一个半月,将决定是否起诉黄琦:

“往后他有三种可能,一种可能,他认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它就要起诉到法院去;第二种可能就是,他如果认为这个事实不清楚,证据并不充分,那么它可以退回到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检察机关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权力,就是说如果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话,他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那么它就不起诉到法院了,往后这个案件就算了结了。”

另外,曾多次向当局提出见面要求的黄琦的家人,也一直在担心黄琦的身体状况,黄琦的妻子曾丽星期二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说,虽然至今也无法与黄琦见面,但是至少从律师口中得知丈夫的消息:

“我们关心的也就是这个问题,黄琦的精神和身体的状态,然后他主要给我说了几个,黄琦现在在里面,目前精神还是可以。当然我最关心的他在里面是不是会被打,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情况,律师是这样说的:被打,黄琦是说没有被打,但是有一些24小时的拷问。律师告诉我没有看见黄琦被打的现象。作为我们家属来说,最大安慰就是这个,至少他没有被打,不像原来曾经出现过的情况。但是虽然没被打,他在里面还是不能得到吃药和治疗的话,我觉得还是很担心的。”

由于,黄琦的身体一直欠佳,家属再次向当局提出了取保候审的要求,曾丽说:

“我们昨天再次向检察院提交了家属的申请保外就医,还有莫少平律师也再次递交了申请,现在应该叫取保候审,或者保外就医这种叫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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