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行行长:"黑白两道认识的都是大手,你再来我就找人收拾你!"

我在吉林市交通银行买了一处960平方米的抵贷房,合同签的是分期付款分五年付清,我付了第一笔款后进入房子后发现房子面积缺少100平米左右,还有严重漏水的质量问题;随后就是长达4年多的马拉松交涉,吉林市交通银行不仅不解决问题,在未和我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反而将该房又一次卖给他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我将交行告上了法庭,一审判我和交行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能再卖。交行不服上诉,因吉林市交行在我们当地的势力非常大,窜通法官将未经法庭举证、质证的四份证据放在二审卷宗里作为判决第二次卖房合法有效依据。我没有办法只好去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交行行长亲自出马去市检察院做工作,吉林市检察院力排阻力在审检会上通过了我的抗诉请求上报省检察院批准,交行又去省检察院将我的抗诉请求给撤了下来。市检察院只好给市法院发了一个建议函建议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可是市法院一直拖着不办。

这期间我就一直找交行的行长希望解决问题,可该行长一直不表态,后来就调走了,我想新上来的是以前的主管行长应该对此事有所了解,我就去找他,一见面该行长就告诉我说:我黑白两道认识的都是大手,、、、、、你要是再来我就找人收拾你。后来我又去找他谈,该行长跟我说:以前的事我不管,你去找主管的处长私了,你跟他怎么整我都不管,但是不要和我对着干,我脾气暴;我们的职工找他说理时他说:回去告诉你们老板随他上那里告都行我奉陪,我让他一分钱也拿不到。可想而知他在他所说的黑白两道中的地位。

我真是想不到作为一个交通银行市级行的行长怎么能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交通银行总行的领导是如何考察选用该行的行长。让我们的社会又增添了一个披着华丽的外衣渣子。

交通银行是上市公司做事情应该以诚信为主,不能出而反而,言而无信。该房2000年卖120万,2006年却卖了54万,这里面有多大的问题大家可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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