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讯逼供严重显示制度缺失

【新唐人2009年3月28日讯】最近,中国曝光了多起犯罪嫌疑人被拘押期间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凸现了警方的刑讯逼供问题。有专家认为,刑讯逼供问题不仅是中国警察素质低的表现,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问题。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期刊最近刊登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中有约47%曾经遭警方和检察人员的刑讯逼供。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2006年的报告称,在中国约有44%的嫌犯受到过刑讯逼供。中国的《时代周报》报导说,中国人对于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越来越难以容忍。

据报导,广西桂林的原警官莫小凡表示,公安警察刑讯逼供确实相当普遍,虽然有明文禁止,但却根本无法实行。

“现在,我们都是一怀疑你,就当有这么一回事儿,先搞了你再说,搞错了就错了。‘躲猫猫’就不用讲了,那种事情我见多了。我们在派出所,抓的是个犯罪嫌疑人,先是痛打一顿,打完了以后就问,伤是怎么来的,如果你说是被打的,就再打一下,打得你自己说是自己摔伤的,那就好了,叫你按手印,就这么一回事儿。”

曾在桂林市公安局任职二十多年的莫小凡举例说,桂林市公安局许多干警从未受过专业培训,有些甚至是花钱买来的警察职位。

“逼供的话,破案的难度可能就大了,简单的逻辑上的分析缺少,心理学上的东西没学过,你说他怎么去审讯人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随意性太大了。你说这个案子冤假错案不多,那才怪呢!”

报导称,广西的律师杨在新介绍了他最近代理一个案件的情况,他的当事人受到刑讯逼供,但却不敢投诉。杨律师表示,中国警方在办案时,刑讯逼供的方法很多。

“比如说用电,用手摇的,摇得像鬼打的那样,很要命,那种东西,又没有痕迹。另外一种是他们拿一本书垫在你身体的某个部位,然后拿铁锤来敲,表面上看不到伤痕。但是,里面的心、肝都烂了,这也是手段很残忍的。再一种就是他不是打你,他把你吊起来,或者把你反扣等等,整你的东西是很多的。”

中国媒体报导说,有中国专家把造成刑讯逼供的原因归结为三个:一是警察素质低,二是警察受到上级严令破案的压力,三是受中国传统观念中审判重口供而轻证据的影响。但杨律师表示,关键的原因还是对办案人员没有监督机制,律师和受害者对此都无能为力。

“现在公安机关里的监督机构是挺多的。里面有督查组、纪检委或者是领导,都是可以监督的。还有外面有人大、纪检、检察院,都可以监督,但实际上,他们往往对公安这种违法行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键是新闻媒体没有介入。民间就更不用说了,主要是监督不到位、不得力。”

有报导说,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新的司法改革报告,重点是加强权力监督,政法系统经费由国家统一保障,不再受制于地方。然而杨律师和许多中国的专家都认为,如果司法不能独立,警察、检察院和法院仍然由各级共产党的政法委统一掌管,那么靠刑讯逼供办案立案的现象就不可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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