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鼓励产学合作 企业配合款降50%

【新唐人2009年4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15日电)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98年“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划”宣导说明会,今天下午在高县和春技术学院举行,国科会综合业务处长郭逢耀表示,申请产学计划的合作企业配合款调降50%。

行政院国科会规定今年底前依规定函送的先导型、开发型、应用型等产业计划,经审核通过后,在今年底开始执行的计划都适用调降专案,预计有750家到800家企业受惠,并参与研究。

郭逢耀说明有关专利部分时强调,计划执行机构应有研发成果管理配套机制,杜绝私下拥有专利等成果或教授未依规定办理技术移转。

为创造产学研发资源投入的效益,也修改相关产学要点的规范,如应用型产学计划原本1年受理1次,自今年起修改为1年受理2次,让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可按照技术时效需求,透过学术研究机构提出申请。至于先导型计划及开发型计划,也可考量计划规模、风险高低及研发人员研发规划等因素,修改先导型执行期间为2年以上,开发型最多3年,应用型不变,仍为1年。

这项说明会有产官学界相关人员、计划主持人200人参加。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执行长罗世雄表示,有感于南部学校较少产学合作,因此邀请国科会南下举办说明会,也让南部大专校院及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申请产学合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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