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判处一卢旺达人参与大屠杀罪名成立

【新唐人2009年5月23日讯】15年前,卢旺达发生了一场人类罕见的浩劫。在那场浩劫中,犯罪者众多,因此,漫长的大审判至今还在延续。加拿大魁北克法官星期五判处一名居住在多伦多的卢旺达人,参与卢旺达大屠杀的7项罪名成立面临终身监禁,他也成为加拿大《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法令2000年获得通过以来被判有罪的第一人。该法令规定在海外犯罪的加拿大居民可以在加拿大接受审判。

现年42岁的当蒙亚内萨是卢旺达胡图族人,他被控在大屠杀期间谋杀和强奸并煽动谋杀和强奸图西族人,他的罪名包括2项群体灭绝罪,2项反人类罪和3项战争罪,他在加拿大的身份是被拒难民,他于2005年在多伦多的家中被捕,加拿大皇家高等法院根据《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法令对他提出诉讼,加拿大皇家骑警表示他们与卢旺达,欧洲和加拿大等多个地方的见证人进行过会谈,经过了5年的调查才正式逮捕当蒙亚内萨。

前司法部长欧文 考特勒说这个案件是反人类罪历史上的一个标志。

1994年4月至7月,卢旺达发生震惊世界的种族大屠杀,胡图族的政府军与少数族裔图西族的卢旺达爱国阵线之间发生武装冲突,在近100天里,共有80多万人被杀,其中绝大部分受害者是图西族人和温和派的胡图族人。

直到图西人领导的军队赢得了这场内战并开始掌权时,大屠杀才被制止。一些参与了屠杀的胡图族人,由于害怕遭到图西人报复,逃到邻国布隆迪、坦桑尼亚、乌干达、和刚果。数千人由于霍乱和痢疾死于难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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