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长提案 严惩载未成年人酒后驾车

【新唐人2009年8月14日讯】7月底发生在纽约Westchester郡的严重车祸,造成车上四名儿童死亡。今天(8月13日),纽约州长帕特森提出保护儿童法案,严惩载有未成年人的司机酒后或在受到药物影响的情况下驾车。请看报导。

纽约州长帕特森在Warren郡地区检察官和公路巡警的陪同下,宣布向纽约州参众两院提出立法,如果司机在酒醉或药物影响下驾车,搭载16岁以下乘客,将被判定为有罪。

帕特森说,美国35个州对此已经有比较严格的法律,纽约还只是算交通违规。

大卫-帕特森﹕“去年纽约州发生9480起这样的车祸,7175人受伤,344人死亡,其中530人是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这次威郡的严重车祸使州长考虑更严厉的法案,希望司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更谨慎。

提案建议﹕司机酒醉或受药物影响驾车

搭载16岁以下乘客,最多可判4年监禁,吊销驾照一年。
造成16岁以下乘客严重受伤,可判3.5到15年监禁。
造成16岁以下乘客死亡,可判5到25年监禁。

三菱公司市场营销经理理查德-斯特雷认为﹕“这种事不是经常有,如果酒后驾车,车上还有小孩,还没有成年,应该有更严格的惩戒,我同意。”

带着小女儿的会计师丹-罗马诺说﹕“酒后驾车可能伤及很多人命,所以惩罚越严厉越好,能阻止这种行为。”

不过,也有做母亲的有其他考虑。

地产中介格雷斯-帕加诺﹕“如果判我监禁,我没有丈夫,你把我关起来,我的孩子没有人照顾。”她认为州长需要再好好想想。

提案会在秋季州议会的会议中讨论。

新唐人记者兰青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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