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嘎玛桑珠被判15年将上诉

【新唐人2010年6月2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采访报导)藏族环保人士嘎玛桑珠,星期四被新疆焉耆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重判15年,他当庭表示上诉。辩护律师浦志强当晚告诉本台,判决是该罪量刑最重的,准备上诉。

藏族环保人士嘎玛桑珠一案,庭审3日之后,周四晚7点30分焉耆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他的辩护人浦志强律师当晚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当晚7点开庭:“本来说是口头宣判,但过不一会,就把判决书拿来,罪名是‘盗掘古墓葬罪’,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嘎玛桑珠当庭表示上诉。”

浦志强说,整个审讯程序严重违法,包括刑讯逼供,不准证人出庭,作假等。而对嘎玛桑珠的量刑也是最重的。“他顶格判了,判的是这个中间最重的刑期,县法院单一罪名,没有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所能判的刑期最长就是15年,看起来还是有人要收拾嘎玛桑珠,不知道用一个完全没有理由的判决,说明什么问题。”

浦志强说,他曾要求法官允许嘎玛桑珠与妻子珍尕措毛会面,遭到拒绝:“我要求审判长能不能开恩,让他老婆跟她老公说上一句话,法官说不行,他夫人在台下大哭。”

嘎玛的妻子珍尕与本台通话时仍难掩悲伤,她说:“非常的不公平,为什么好人都这么难当,自己都想不通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我老公也说了,你们用假的证据也应该逼真一点,也不能露出这么多的马脚。”

珍尕坚信丈夫是无辜的,而他们所掌握的很多证据,证明当局的错误,宣判后发现没有用。

至此,嘎玛桑珠的哥哥、弟弟三兄弟共5名家族成员,均被当局囚禁。珍尕说:“姑姑家的儿子,还有舅舅家的儿子,已经5个人了,加上他、弟弟劳教两年,舅舅家儿子劳教一年半,姑姑家儿子到现在只知道被他们抓了,人不知道在哪里。”

42岁的嘎玛桑珠是西藏贡觉县人,2006年曾被中国的中央电视台选为全国年度慈善家,也曾被南方周末誉为“西藏天珠王”。嘎玛桑珠是西藏成功的商人,也是三江源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创始人。今年1月在成都被警方拘捕,理由是在乌鲁木齐购买一件文物,被控涉及12年前的一起盗墓案。

藏族作家唯色对于这次判决感到法庭不公,也很无奈,她周四对本台说:“非常不公平,有这么好的律师,有这么正直的当事人,结果还是被构陷这样一种罪名,而且判了最重的刑,非常不公正。我心情也特别难受。”

唯色说,连日来,看到两位律师在全力为嘎玛桑珠辩护,但是一切关注庭审情况的人都看到律师对控罪的驳斥,无济于事,嘎玛依然被重判,因此她相信:“再上诉的话也没有可能改变,这个概率是非常小的。”

记者发现,在珍尕的搜狐博客上,关于嘎玛被刑讯逼供的文章,已被屏蔽,出现“已隐藏”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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