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落案起诉无线总经理陈志云

【新唐人2010年9月17日讯】香港廉政公署星期四正式落案,起诉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在有关电视台的业务中触犯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案件将于下周二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早上8点进入廉政公署后,一直到下午4点多才和另外两名被告一起出来。他亲口证实廉政公署已对他提出起诉,并表示感到疲倦,承诺会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场合与大家见面,请传媒让开一条路给他离开。

51岁的陈志云及他的助手28岁的丛培崑,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分别涉及5项及6项控罪。现年63岁的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则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三人均获准保释,案件将于下周二在东区法院提堂。

廉署说,陈志云涉嫌串谋丛培崑,于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间,收受由丛培崑开办的思潮广告公司提供的约12万7千元,作为在两项与无线业务有关的活动及表演中的报酬。

廉署同时还指两人在今年1月至2月期间,串谋诈骗无线及其艺员,讹称艺员出席支持陈志云出版新书的活动,但涉嫌隐瞒活动是由丛培崑开办的思潮出版社安排。

由于现场有大批的传媒追访,陈志云一行扰攘了十多分钟后,才登上七人车离开廉政公署。另一被告丛培崑在离开时一直保持沉默,代表律师在他离开后才向传媒宣读控罪。

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会尽力配合廉署调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两名无线人员会继续暂停职务。

新唐人记者辛玲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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