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案 寻求外交解决

【新唐人2011年11月12日讯】(中央社台北12日电)外交官员今天表示,驻堪萨斯办事处雇用菲籍佣人在处长职务官舍服务,属于台美相关协定中的职务范围,外交部将针对处长刘姗姗被逮捕一事,全力与美方交涉,寻求“外交解决”。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10日以违反联邦法令“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名逮捕刘姗姗,外交部分别在台北及华府向美国政府表达严正抗议,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外交部长杨进添指出,台美双方在1980年已签署“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刘姗姗具有协定下的豁免待遇,外交部对于FBI作法“没有办法理解”。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今天引用同一协定指出,刘姗姗享有与领事官员相同的地位,她的豁免权仅限于执行许可的职务范围内。

官员指出,案中的菲籍帮佣受雇于办事处,并在处长官舍服务,属于协定的许可职务范围内,刘姗姗当然享有豁免权,美国的执法不恰当。

外交专家指出,刘姗姗案是首例,使台湾外交人员在美外交豁免权受到考验,外交部将全力与美国国务院交涉,寻求外交解决。

外交部也将聘请专精外交豁免权的律师为刘姗姗案努力。

曾任驻美代表的前外交部长程建人也表示,美方处理粗糙、不当,不尊重台湾。美方应立刻释放刘姗姗,政府也应聘请律师协助刘姗姗。

程建人表示,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第5条规定,双方派驻外事人员在执行被授权的公务行为时,得享司法豁免。不过,第5条只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清楚界定,也因此造成大家对公务行为的解释不一,争议就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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