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菜刀砍人 身障男判10月

【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7日电)有轻度智能障碍的刘姓男子,去年8月间与新北市某小吃店张姓老板发生争执后,持菜刀砍伤张男妻子,还称“我要砍死你”。台湾高等法院依伤害罪判他10月徒刑。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31岁的刘姓男子去年8月2日与新北市某小吃店张姓老板发生争执后,心生不满,隔日下午持家中菜刀前往小吃店寻衅。见到在小吃店煮汤的张妻,称“我要砍死你,叫你老公出来”,随后用手掐住她脖子,再以菜刀砍伤她左肩,张妻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刘男坦承与张男发生争执,但否认犯行,表示是因遭张男殴打,心情不好、非常生气,才会持菜刀自卫而砍到张妻,没有要杀死她的意思。

法官审酌刘男智识程度及轻度智能障碍,仅因细故就持菜刀砍伤被害人,所生危害非轻,犯后还辩称是遭攻击而自卫,也未赔偿被害人所受损害,依伤害罪判他10月徒刑。

法院依据刘男生活史,得知他过去有多次与人冲突的经验,加上智能障碍情形,仍有再犯、危及公共安全的可能,有监护处分的必要,因此刑期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须施以监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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