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将写入刑诉法修正案 民众呼吁开放监督

【新唐人2012年3月6日讯】中国两会开幕,刑诉法修正案写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引起外界关注。此外,有网民致信全国人大要求公开人大代表联系信息,并说人民代表必须有效地联系选区选民。

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开幕。其中,涉及人权发展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成为此次全国人大审议的最重要法案之一。

大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肇星星期天向传媒介绍了最新刑诉法修正草案的修改内容,他表示,“尊重和保障人权”已被写入刑诉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两次,作为人权保障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的刑事诉讼法,应当写明“保障人权”。李肇星同时也认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

对于官方将人权议题列入刑诉法修正案,中国大陆媒体《光明日报》认为,“刑诉法是人权保障的试金石”,《京华时报》则表示,修改刑诉法要尊重民意诉求。

维权律师马纲权星期一向记者表示:“保护人民改成保障人权,但是我觉得具体的一些制度条款还有待与时俱进,包括目前热议的‘强迫失踪条款’,虽然刑诉法修改了,但是我觉得这个修改的力度并不大,还有进一步的空间,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也恰恰体现了保障人权的理念,虽然提到了一个原则性问题,但是里面还有一些制度具体化的东西进行保障,一些细节都还有进步的空间。”

国务院日前宣布了将于下个月开始实施《拘留所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包括不能强迫被拘人从事生产劳动、不得侮辱、体罚、虐待等,并且将刑拘后12小时内通知家属修改成“及时通知家属。”马律师认为,“强迫失踪条款” 中没有具体规定对被拘留者的保障。

李肇星此前回应2007年美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别人权报告时》称,“中国人权比美国好五倍。”因此此次虽然李肇星向外界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性,但仍然无法获得民众的相信。

腾讯微博网民程小弟表示,“这是大空话,人权问题虽然不是一下得到改善,但回顾以往政府什么时候把人权当回事,对于这样的说话最多只是受压说说场面话,没有很好的监督环境,你要我怎么相信他们会主动纠错?”

不少网民认为,唯有人民有权监督,当权者才能真正向人民负责。

据海外维权网星期日的报道,两会期间有网民发起“寻找人大代表”活动,他们发表公开信希望人大代表能够公开联系方式,不然自己被谁代表了都不知道。

公开信表示,人民代表必须制度化、经常性、有效地联系选区选民,使公民们能够向代表自己地区的人民代表反映问题。

公开信中并公布了调查结果,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网站,以及各省区市以下1—3个主要市县区人大网站共92个单位,其中无代表名单者48个,有代表名单但无任何介绍有31个,有工作单位者12个。

调查92个全国市县级政府机构网站其中,有48个是没有代表的名单,其中有7个是市县级机构没有网站,还有3个网站不能进入,有名单但没有介绍的有31个,其中更有部分写明“无职务”。

维权律师刘晓原告诉本台记者:“你作为人大代表,你必须听取人民的监督和群众的意见,要如何听取意见就要看他们,比如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地址、办公电话等,如果公开也是加强代表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也便于他们听到更多民众的意见。”

要求人大代表公开信息的活动目前已征集到三位人大代表的支持,包括浙江的陈海啸、黑龙江的迟夙生,以及重庆的韩德云。他们计划在两会期间提出建议。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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