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贩毒 3陆人判无期徒刑

【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30日专电)3名中国大陆籍人士因在菲贩毒罪证确凿,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每人另需罚款300万披索(约新台币206万元)。

菲律宾缉毒署署长古提瑞兹(Jose Gutierrez)今天发表声明宣布,中国大陆男子苏孙晓、洪文贤和女子施秀钦(以上皆音译),经过将近2年的审判,最近帕拉纳圭市(Paranaque)地方法庭判决3人违反“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罪名成立。

3人于2010年4月18日在帕拉纳圭市的高级住宅区内落网,执法人员在他们的住所搜出超过7公斤的安非他命,苏孙晓和洪文贤还因被逮到贩卖150公克的安非他命,而判处双重无期徒刑,3人还均需缴付300万披索的罚金。

古提瑞兹说,缉毒署对于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形容这是执法机关与司法系统之间的良好合作范例,也是反毒战争的1次成功。

菲律宾已废除死刑,无期徒刑现为最高刑罚。根据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持有50公克以上的安非他命即可判处无期徒刑,并科处50万披索至1000万披索不等的罚金。

苏孙晓和洪文贤将被送进重犯监狱,而施秀钦则将转到女子监狱服刑。

根据缉毒署资料,自2002年起已有近480名外国人因涉毒在菲律宾被捕,其中8成是中国大陆人士,另1成是台湾及港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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