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21地市政法书记被削权 胡温断血债派“黑爪”

【新唐人2012年6月5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田净采访报导)中共十八大前,大陆各个省份进行省委常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最明显的是政法委系统的变动。最近,广东有21地市的政法委书记在换届之后不再兼任公安局长之职。分析人士称,广东省这一举措是胡温意志的体现,而胡温砍下直接被政法委操控的公安局长这个“罪恶之手”,也预示周永康主控的血债派大势已去。

《南方都市报》报导,广东换届改选后,多个地区出现原本兼任公安局长的政法委书记,在换届之后不再兼任此职。据报导,随着广州、深圳、东莞、梅州四市陆续作出调整,目前为止,广东14地市对政法委书记一职作出调整。未更换政法委书记的地市,也普遍出现工作上的变动。目前,共21地市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局长,改由一名政府副市长兼任。

时事评论员张栗田观察,近期不仅在广东政法委被消权,在其他地区也同样发生,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情,比如山东、陕西等地原政法委书记不再任常委。

“从江泽民执政起,他为了更有利的贯彻中央政法委对民众打压迫害的政策,在地方上就逐步推行由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栗田说,“这样就使公安局长权力最大化,造成的恶果就是各地公安系统乱权,法院、检查院成了花瓶摆设,造成中国司法混乱,百姓怨声载道,加重了中共的执政危机。”

他还表示,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这些举措也可以说就是胡温意志的体现。“原本被称为第二权力中央的政法委大势已去,周永康已成昨日黄花。党媒新华网这次也作了报导,更能看出其背后是胡温在操作着,直至中央政法委也会被消权不会再进入政治局常委。”

独立评论员洪剑指出,“99年7.20以后,政法委成了镇压法轮功的罪魁祸首,通过镇压法轮功,使政法委势力急剧膨胀,成了第二权力中央,具备与军委抗衡的实力,现在中共的维稳费用每年七千亿人民币,超过军费开支。”

广东21地市政法委书记换届后均不兼任公安局长,洪剑认为,这说明政法委不能直接指挥公安,“就切断了政法委的罪恶之手,消弱了政法委的实权。没有了公安,血债派断了一只黑爪,说明大势已去。”

洪剑还进一步表示,“广东这一做法是胡温对血债派的一种试探。切断政法委与公安的权力,也是胡温拿下周永康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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