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同意中海油收购尼克森

【新唐人2012年12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若霆多伦多7日专电)加拿大政府今天宣布,同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收购加拿大尼克森石油天然气公司(Nexen)。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收购进步能源公司一案也过关。

加拿大政府同意这些外资并购案前,国内曾经历激烈辩论,主要顾虑加国的能源产能,究竟有多少比例可为外资控制。

加拿大政府今天表示,今后审核外国国营公司并购加拿大企业案件,会采取更严格的标准,并且也欢迎外资以小股份投资加拿大企业。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出价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尼克森公司在亚伯达省、北海(North Sea)、墨西哥湾,及奈及利亚都有油田。

加拿大政府表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保证,收购尼克森后,公司作业公开,并会增加投资及增聘人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并购案今年9月已获尼克森大多数股东同意,但加拿大政府由于正在草拟新的外国国营企业投资规定,延缓决定至今。

除此之外,加拿大保守党政府还须安抚一些党内人士对共产党国家收购加拿大能源企业的不安。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斥资53亿美元收购进步能源公司(Progress Energy)一案,今年10月遭到驳回,但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Christian Paradis)特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再申请1次,终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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