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照兴讼 作者告导演不起诉

【新唐人2013年0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2日电)“异域照片集”书籍作者撒光汉,不满导演李立劭未经他同意,以书中照片拍摄电视专辑。检方因全案逾告诉期,处分不起诉

士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撒光汉指控李立劭明知“异域照片集”书籍及书中照片是撒光汉享有著作权,但李立劭却未经撒光汉同意,擅自大量使用书中的照片,并引用撒光汉编撰的主题。

检方指出,李立劭制作的“边城启示录”电视专辑在去年2月14日播出;撒光汉后来控告李立劭涉有违反著作权法的擅自公开播送罪嫌。

检方调查期间,撒光汉表示,他原本不知专辑要播出,是友人告知他,这个节目将播出,他认为这个播出内容与他的著作有关,因此广邀友人收看,看完后,发现播出内容及主轴都是他书内的内容才提告。

检方认为,撒光汉在播出当天就知悉对方犯行,却迟至去年12月3日才提告,依告诉乃论,已逾法定6个月的告诉期间,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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