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丰:“全民”不是挡箭牌 ——评《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

【新唐人2013年5月6日讯】 《人民日报》最近发文《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文章指出:“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没有精神的法治,犹如没有灵魂的人体,再刚性的法条也难免沦为摆设。执政党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政府要依法行政,公众自觉守法,才能共同涵养这样的信仰。”

以上文字看起来似乎振振有词,但细究起来,却甚有迷惑民众作用。该文认为,中国法律之无效,主要是因为民众没有法治观念,而不在政权,即使执政者有责任,但也不大。该文虽然也要求执政者依法行政,但公众自觉守法乃是最重要的。如此说辞,显然是在为一向践踏法治的中国执政者开脱罪责,最终目的还是维护“党专制”。

谁都知道,国是否依法治理,执政者才是主因。执政者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如果他们都遵法守法,一切所作所为均在法律范畴之内,国家的法律自然得到保障,法治可得以畅达实施,而且也给全民作出表率,带动全民遵法守法。

谁都清楚,中国是人治国家,法律如同废纸。其根本原因是一党专制,党掌控国家所有权力,想怎样就怎样,没有监督,也没有制约,由此公权滥用、私用乃是普遍之事。当初,刘少奇虽身为国家主席,说抓就抓,说弄死就弄死了,有何法律可言?毛公然宣称“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中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而在现实中,执政当局哪一处遵守了?看看那些名目繁多的抵触宪法的法律、法规、土政策、红头文件……可谓凡官、凡权力便可践踏宪法。户籍制、劳改制、计生制均违宪,但还不是强制实施了几十年?建国六十多年了,中国有宪法法院吗?哪位高官曾因违宪被审查并追究其责任吗?在中国,《宪法》就是一纸空文。

如此一个绝不守法的执政党和政府,怎么有脸面要求全民树立法治的信仰呢?让人民守法,自己却公然违法,甚至公民一旦检举党权、官权违法,还要被关黑监狱、“被精神病”、被劳教等等。杨佳一案,起因就是因为公安对他非法关押、殴打;杨佳杀警犯法,但原因是什么?

官员公示财产,于法治国家是不言而喻的事,即使俄罗斯也颁布了有关官员公示财产的法律。但是在中国,这一合理要求遭到官员阶层由上至下的抵制,死活不能实行。不仅如此,当一些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时,当局竟将他们抓捕关押,比如3月31日,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等四位公民因在北京西单街头拉条幅呼吁官员财产公示而被捕。4月18日,参与推动财产公示的公民赵常青、丁家喜、袁冬、张宝成、侯欣、马新立、王永红、孙含会被以“非法集会”拘留,关进看守所。请问,这是中国公民没有法治信仰,还是当局公然践踏公正和法律?

再如薄、王一案,如果王立军未闯或未能闯入美国领事馆,那么还会有该案的审判吗?可能薄熙来已进入政治局常委。如此重大的任命案,王立军不去警察局、司法部门报案,却“违法”闯入美国领事馆向美国人举报,说明了什么?而正是向美国报了案,使此案成了国际事件,王才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小命,才有此案的“审判”。这就是中国的“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吗?

没有民主宪政政体,没有健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任何政党和个人掌握了公权,都会最大化地作恶,谋求自身利益。所以,一党专制是罪恶之渊薮,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需要将之尽早结束。但是权贵集团是该体制庇护的既得利益者,他们要维护自己的私利,定要拚死维护该体制,这就是中国不得进行政治改革、不能实施法治的根本原因。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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