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盛行具备三大条件 中国一样不缺

【新唐人2013年10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洁综合报导)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自上任后,虽不断强调贪污问题失控的严重后果,也处置了一些贪官,但是,在中共一党独裁体制下,贪污问题真能有所改善甚至根除吗?近日有媒体分析指出,加拿大学者提出的贪污社会三大先决条件,中国一样不缺。

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亚文德‧杰恩(Arvind K. Jain)于2011年2月发表论文《贪污:理论、证据与政策》(Corruption: Theory, Evidence and Policy)指出,贪污盛行的社会必有三大先决条件:

1. 允许政府执法机构拥有权力寻租空间,同时消费者与其他竞争者无法取得有效的政治或法律工具阻止公共资源成为私人企业的独占利润。

2. 容许官僚不受行政权监管、社会舆论监督,制衡官僚的力量薄弱,以至于部分官员确实能够逃避贪污的法律制裁。若实务上官员能逃避刑责,官员就会开始留意违法收入的机会、考量如何分配非法收入,全然不在意公务员本业。

3. 公共肃贪机制低效或无效,公共防弊机制包括:民间监督机制、政党制衡力量、媒体第四权、以及司法裁判权,若防腐机制未能发挥功能,经济成长就会进一步恶化国家社会的贪污问题。

明镜杂志《内幕》指,加拿大学者提出的贪污社会三大先决条件,中国一样不缺。以中国的现况来看,只要行政审批权仍牢牢把握在政府官员手中,且官员决策无须透明公开,腐败的寻租行为就很难根除。只有取消行政审批权,让公平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才能除灭寻租空间,但以央企为核心的中国政治利益团体,让他们放弃既得利益何其困难。

众所周知,中国的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等系统一直被江派太子党垄断掌控。《德国之声》2012年报导称,中国社会学家早在几年前就通过长期调研发现,中国亿万富翁90%是干部子弟。这样的太子党大约2900人,积累了总共两万亿人民币(约合2400亿欧元)。

解决贪污问题或驾驭贪污?

刘铁男撤职事件正可说明:共产党在缺乏独立监督、机制制衡的任意发展下,要解决贪污问题困难重重。以刘铁男案为例,若不是其徐姓情妇“窝里反”,这个案子根本不会曝光。

徐女在刘铁男的安排下,很早就加入后者的创收事业,后来因诈贷金额过高担心东窗事发不愿再配合,但刘铁男不愿放弃到口的羊肉,以徐女性命安全相威胁,徐女才拿出实据对媒体告发,不过即便每个告发人皆握有实据,但刘铁男弊案整整拖了一年半,才看到检调机关采取行动。政府机关对于贪腐问题的被动态度,屡屡成为官员贪腐的温床。

《经济学人》杂志5月17日发表的评论“贪污——被制约和平衡的中国式肃贪”(Corruption──Checked and balanced?)认为,中共领导人对于根深蒂固的贪污问题,更倾向“驾驭”贪污,而不是进行政治改革。

《经济学人》和《纽约时报》都认为,尽管中共当局查了刘铁男案,但对于网路与媒体的言论空间,北京仍会以“维稳”为最优先考量,采取控制国家媒体、司法、学术机构的一切手段,如限制任何质疑政权或政策合法性的审查制度;禁止大学教授谈论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公民权利、党的历史错误、权贵资产阶级、司法独立等公民教育题材等等。

因此,观察中国政治的专家认为,习近平为了让人民觉得他的反腐倡廉是玩真的,即便牺牲了刘铁男等少数高层官员,实际上他并没有进一步的机构改革计划。对习近平来说,与其让贪污腐败彻底从中国消失,他更在意的是如何在保持党内支持的同时,满足民众对清廉的期盼。

分析指,若中共持续抵制政治制度的改革与现代化,官员贪污问题只会变本加厉,终究导致越来越多公务员,将精力用来细腻的操作非法创收,而非追求13亿人民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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