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肃南方系 中宣部还有一招更狠的

【新唐人2014年9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近期,属于南方报系的《21世纪经济报道》遭到中宣部.选择性”整肃。有海外中文媒体披露,当今中国大陆的报业“有偿不报”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中宣部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对于一些听话的传媒,即使“坏事做绝、罄竹难书”也会施以援手进行保护,而对与比较大胆敢言,屡屡犯其忌讳的南方报系则见缝插针,连下狠招。

9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行人、南方报业21报系总裁沈灏和总经理陈东阳在广州被上海警方带走,其位于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办公室也被搜查。当天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上级南方报业集团宣布免去两人的总裁和总经理职务,和党内职务(共产党内部规定媒体及出版社的总编辑、主编职务必须由党员出任)。

早在9月3日,就有《21世纪经济报道》副主编、21世纪网总裁、网站主编多人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中共喉舌媒体报导称,该报涉嫌自2010年以来,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向拟上市企业收取“有偿不闻”费用。

几天后,21报系旗下另一份报纸《理财周报》也有多人被带走调查;9月12日又有媒体报导称,21报系《21世纪经济报道》所属21世纪网被吊销所有网站资质,人员全部遣散,公司被注销。

尽管从媒体公布的沈灏中秋节发给员工的内部邮件内容来看,信中沈灏曾强调媒体乃公权力不能谋私利,显示所谓“有偿不闻”的敲诈案并非《21世纪经济报道》整个报系集体策划。但中宣部.是借此机会对该报的领导班子“连窝端”。

海外多家中外媒体在报导相关消息时纷纷指出,多年来,中共大陆几乎每家商业媒体都存在从事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利益输送等现象。而这次中宣部抓到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些把柄,就连下狠手,完全是出于恶劣党治的报复性行为。

9月27日,海外明镜网发表题为《中国媒体人在刀刃上跳舞:直击中宣部人治和党治恶势力 》的评论文章,披露了中宣部报复打击相对比较敢言的南方报业的一连串的狠恶招数。

文章披露,南方报业的新闻专业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屡遭中宣部忌恨。早在2003年,南方报业集团下属《南方都市报》因报导孙志刚被收容遣送致死案而遭报复,当时该报也曾有多人被指控经济问题而判刑入狱,该报总经理喻华峰、李志英,总编辑程益中等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逐出南方报业。

此后,中宣部为了在网络上封杀该报的影响力而多次下指示,禁止新浪、腾讯、搜狐、新华网、人民网转载《南方都市报》的新闻报道。同时,多年来中宣部一直试图抹黑不听话的南方报业。“中宣部划红线的笔常常在《南方周末》上找过错”

两年前(2012年下半年),南方报业集团刊物《南都周刊》曾因“起底王立军、直击重庆打黑真相”为封面报道,长达5万字篇幅,在王立军倒下之后而薄熙来未审判之前把重庆模式揭个底朝天,南方报业的大胆敢言“不听话”,令中宣部憋了一肚子气。

文章揭露说,商业媒体都存在从事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利益输送等现象,近二十年来在中国大陆早就“蔚然成风”,并不单单是南方报业的事情。

文章写道:“说实在的,因为没有制度约束,又因为媒体与党媒和领导人‘豢养的狼狗’无异,新闻敲诈,几乎没有财经类媒体不干的,可以说祸害整个新闻行业。”

据披露,前几年,北京某证券周刊长期敲诈上市企业,某刊副主编亲自把告状信写给中宣部,中宣部不但不抓,告状信还很快就转回到该周刊的被举报人手上。个中原因“中宣部岂不心知肚明”。

这次21世纪报系的一些把柄被别人抓到,中宣部一得到报复南方报业的机会就立刻“选择性执法”,对该报领导班子“连窝端”。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代版。

据揭露,为了打击向来尖锐、大胆的《南方都市报》,中宣部曾专门发文禁止“异地和跨行业舆论监督”。此外,中宣部还有一招“更狠的”,就是迟迟不给南方报业股票上市开绿灯。

早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时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的柳斌杰谈到,中国政府将支持出版机构、报业企业和官方骨干新闻类网站上市。此后,南方报业一直谋求上市。

2011年,财经媒体《华夏时报》披露,南方报业将借壳已停牌的江苏炎黄在线股份(*ST炎黄),结果当年又以南方报业集团“未能按期拿到主管部门的批文”,导致*ST炎黄暂停与南方报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而报导中提到的这个“主管部门”正是中宣部。中宣部内部不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不能下达批文。批文拿不下,上市只能泡汤。

文章表示,连大中小学学生的教科书都插手的中宣部,其背后是“见不得人的恶势力”。只要有中宣部在,其背后的恶势力都在施暴。

而南方报业的遭遇彰显出中宣部所秉持的 “党的逻辑”,其实就是“只有人治,没有法治,没有制度建设”。

文章写道:“在中宣部的棍子下,无论是南方报业,还是北方报业,只要坚持新闻专业主义、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情怀,都会成为被政治打击、司法打击和经济打击的对象,这也是人治、党治下中国新闻界的整体悲哀之处。”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