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政法委书记坠楼背后有何隐情?

据新华社5月3日下午报道了一则令人感觉蹊跷的消息,因为又有一名在职官员在家中坠楼身亡。身亡者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海宁,据当地官方向记者透露,5月2日凌晨四时许,金海宁在西宁家中坠楼身亡,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从媒体的报道看,如今,随着中纪委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官员非正常死亡的频率越来越高。其中,坠楼身亡所占的比例非常大,很多官员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告别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的。在人口和官员数量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按说,官员不会出现爆发式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如今出现了,说明在非正常死亡的官员当中,实际情况往往与当地官方的通报内容不符。

虽然官方的通报当中常常只是显示身亡的官员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比如说坠楼、落水,但是,有着雪亮眼睛的公众却往往不买账,跟帖显示,绝大多数人并不相信这些官员真的就是意外身亡,而是更倾向于认为他们是以这种方式来逃避现实中的惩罚。说实在话,地方政府动不动就称非正常死亡官员是坠楼、落水,这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因为死亡官员不是三岁孩童,在房屋等设施设计已经非常科学的今天,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太小太小,坠楼和落水的官员十有八九都是主动跳楼和投水自尽或是被推下去的。

不难看出,公众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官员一般不持同情态度,因为他们深知,家徒四壁的官员已是凤毛麟角,没有任何一名官员会因为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而寻短见,他们不想活了,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做贼心虚,需要畏罪自杀,以保全上级和家人的荣华富贵。金海宁的长相给很多人的第一感觉就不是善人,他坠楼背后一定有很多见不得人的隐情。

首先,金海宁十有八九是个贪官,而且,身为政法委书记的他,说不定在在位期间通过手中的大权制造了冤假错案,再就是收受了他人贿赂,并且很可能还有买官卖官行为存在,所以,在反腐风声日紧的情况下,他觉得压力太大,生不如死,于是在交代好后事之后便纵身一跃,从此获得解脱。

公开资料显示,金海宁1959年1月出生,甘肃榆中人,1985年6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中教一级职称。曾在西宁五中、青海省委组织部、海西州乌兰县工作,2010年11月任海西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海宁的第一学历不超过高中,能混到生前的这个位置,的确非常不容易,在地方官场腐败严重的情况下,相信他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金海宁死了,警方正在对其死因进行进一步调查,但愿能在不久以后为公众提供更详细和真实的情况。但是,此时此刻,纪检部门同样不应该缺席,因为金海宁之死,很可能意味着他自身存在腐败问题,而且还牵扯到上级官员。如果猜测最终被证实,就应该做到人死案不消,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并追缴金海宁生前的违法违纪所得。倘若不这样做,官员非正常死亡之风就会愈演愈烈。

2015年5月4日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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