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通奸证据曝光 女当事人微博现身

【新唐人2015年08月03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8月1日,一位微博名字为“刘立明女士”的女子晒出照片,展示2000年在郑州裕达国贸酒店,与释永信第一次发生两性关系时留下的证据。该微博内容随后被删除。

早前网路不断流传释永信嫖娼被抓、北大情人、卧室摄像头、海外私生子、几十亿存款……等讯息,释永信以及其有关部门也多次替其辩解,使其基本安全着陆。上个月,“释正义”发送举报材料,举报释永信拥有多个情妇、私生女、转移资产等内幕,让释永信在“钱、权、色”丑闻再次被曝光。

针对这次被举报声浪,尽管少林寺外联办相关负责人回复称,面对各种所谓的举报和质疑,要让法律说话,但举报者并不惧怕,随后晒出证据。

大陆媒体纷纷引述《东南快报》的报导称,8月1日凌晨,“释正义”再次发送举报材料,称为“释永信通奸证据完整篇”。该材料包含2004年6月2日下午一名刘姓女子在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接受讯问时的笔录,以及落款为刘某的一份情况说明。郑州市公安局尚未就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表态。

在“释正义”公开的公安询问笔录照片显示,释永信和刘某分别于2004年5月29日和6月2日接受过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讯问。不过,对释永信的询问笔录只有第一页,未涉及发生两性关系问题,他称向公安机关反映被刘某敲诈一事。而刘某在询问笔录中表示曾“一二十次”与释永信发生两性关系,其中还有一次自己流产。两人笔录内容中均涉及的,是有关佛像的经营事宜。

披露的笔录中,刘某讲到自己流产的过程:2002年4月怀孕,当年6月在医生王某的陪同下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这份笔录结尾处,刘某还向警察表示,自己能认清释永信身上隐私部位的特征。

之所以保存和曝光与释永信发生两性关系的证据。刘某称,是因为释永信“说话不算数”,否认两人有两性关系。

这些举报材料公布后的当天,8月1日,一位微博名字为“刘立明女士”的女子晒出照片,展示2000年年中,在郑州裕达国贸酒店和释永信第一次发生关系时留下的短裤。不过之后该微博内容被删除。

7月25日,自称少林寺知情人士代表“释正义”以题为《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这只大老虎,谁来监督》的文章对释永信进行举报。文章称:“今天少林寺弟子们站出来揭露释永信的违规、违法事件,让世人明白这个披着佛教外衣的少林寺方丈是怎样疯狂地玩弄女人、嚣张地侵占少林寺财产和玷污少林寺名誉的‘老虎’。”文章并附上电话,恳请相关部门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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