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周永康 郭永祥王永春被判二十年

【新唐人2015年10月13日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又有两名亲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被判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两人在庭上均表示不会上诉。周一,周永康的心腹蒋洁敏和李春城被判刑16年和13年。

王永春在襄阳市中院受审,王永春在2000年到2013年,担任吉林油田总经理、中石油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在油田合作开发、项目承包等方面为他人牟利,收受或索取单位和个人款物达4千多万元人民币,他个人以及家人拥有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

他还在中石油总经理理蒋洁敏授意下,为他人谋私利,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法院官方微博称,因王永春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

同一天,郭永祥在湖北宜昌市中院被判刑。

法院称,郭永祥在2001年到2013年期间,担任四川省委秘书长、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直接或通过其子收受贿赂,共四千多万元人民币,他个人和家庭三千多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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