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乡村痞子化与县城政治黑社会化

乡村痞子化这一过程,几乎与中国县城政治黑社会化同步。中国的地区行政治权由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构成,县级政治是决定中国地区政治生态的关键,县政府是乡(镇)、村的直接管理机构,县级政治生态则是乡村政治生态的高级版。

湘北红镇:乡村社会痞子化的一个样本

《当代青年研究》发表了一篇《中国农村后代之殇:从留守儿童到乡村“混混”》(2015-10-29),是作者对自己在湘北红镇的田野调查的一份简略介绍。作者揭示了一个事实:大量留守儿童成为乡村混混的主力军。

红镇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资源匮乏,近年来发展赌场经济与高利贷,衍生出一条食物链,为赌场看场子、当“保安”的赌场打手,以及为高利贷者收取息钱抽取佣金的统称之为“吃血饭”。这些年轻人约在15-20岁左右,大部分都是因父母外出打工而留在家里,由留守儿童成长为乡村小“混混”。

混混们的存在不仅颠覆了乡村秩序,还颠覆了乡村的价值观。调查报告说,红镇里“大混混”赌场老板、高利贷主们的风光,小混混的嚣张,不仅让家长们对看不见明显效果的教育投资充满怀疑,更让众多青少年开始羡慕他们的“成功”方式转而纷纷效仿:“在乡村内部压制力量与惩罚机制日渐消亡的情况下,‘混混’获得了足以震慑他人的价值再生产能力,而乡村社会不再认为‘混混’行为是一种越轨和罪恶时,被认可的‘混混’人生观进而占据了乡村价值系统的主流地位”。红镇一些村民在发生邻里纠纷、农忙时抢水纷争时,也开始利用这帮小“混混”来达到目的,如利用他们解决邻里纠纷、农忙时抢水纷争等。

男生做乡村痞子,女生则外出卖春。红镇调查写道:红镇中学教师黄某某在这个学校当了6年老师,教过的学生当中已经有100多女生初中未毕业就出去打工。其中只有10几个是通过学技术就业,其余几乎都是“不正经就业”,潜台词很明白,那就是“卖”——对于不少农村女孩来说,“卖”并没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2013年9月13日,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发布《女童保护研究报告》,称留守女童占被性侵人群94%,施害者多为同村男性甚至亲属。
红镇调查作者指出,留守儿童成为混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缺乏家庭社会化教育,从村庄的传统道德和伦理秩序中脱离”。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缺少家庭教育与关爱的孩子心理都不健康,容易成为不良青少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流动儿童达3,600万,合计将近1亿,几乎占中国人口的1/14,是农村青少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将对中国社会产生什么影响,红镇的情况至少算是一种类型。

红镇调查的结论因为借用了社会学语言,所以有一段看似充满矛盾的陈述:比如“具备一定自制力的红镇‘混混’形成了一个相对隐性的社会。这个相对隐性的社会一方面因为对村庄社会秩序的侵蚀,而显性地呈现于红镇社会当中,另一方面又由于与村民日常生活的融合,而隐性地存在于红镇社会当中。”这段话实际上想表达的是:隐性社会参与了构建显性社会的社会秩序,并起相当重要的作用。十多年前,中国黑社会势力猖獗之时,势力大的黑社会组织被当地人称为“第二政府”,揭示的是警察与黑社会共同治理当地社会这一现象。

乡村社会痞子化与县城政治黑社会化呈同构状态

中国总共有县级行政区计有2,860个,其中1,463个县、117自治县。县级政治的劣化,一是体现为家族政治,二是体现为政府与黑社会共同治理。

1、县级政治的家族化

2011年9月1日,《南方周末》发表《“中县‘家族政治’现象调查”》。2015年,这个“中县”被证实为河南南阳新野县,该报告作者是北大社会学系博士生冯军旗,曾在新野县挂职副乡长与县长助理,有机会观察该县各种盘根错节的政治关系。

在该调查中,作者完整记录了这个县级政权系统内部各家族成员的任职关系,在中县之内,竟然梳理出21家政治“大家族”(一个家族产生5个以上副科级干部),140家政治“小家族”(5个以下、2人以上的副科级干部),总共161家大小政治家族。

在现代政治中,一国的政治资源被某些家族成员垄断,其实是该国社会的精英选拔机制出现了严重问题。纵观中共统治60余年的历史,除了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前期曾出现过按“成就原则”选拔精英的短暂阳光之外,从未脱离按血缘选拔精英的文化窠臼,在《中国为何容易出现“政治家族”?》一文中,我指出家族政治产生的几个原因:

A.家族政治在中国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殷周两朝,中国就形成了完整的宗法制度,政治权力按等级分配,世袭罔替;

B.中共执政时期从未真正建立过合理的精英选拔机制。在毛时代,这一时期的精英选拔以血统原则为主。与以前的血统原则重视精英相比,毛则是逆向而行重视草根与边缘人的“出身论”。在毛的所谓“红色接班人”的选拔标准中,最重要的就是出身即血统原则。从1998年高等教育产业化开始至今,社会呈现向“身份型社会”复归的迹象。党政事业机关除了技术性极强的岗位之外,一般可替代性强的非专业技术职位,血统原则在竞争中的作用日显重要,“二代”现象表明中国精英阶层的素质严重退化。

2、县级政治的黑社会化

今年5月,一篇《中国小县城的黑社会江湖》不胫而走,文章称:“一个县域社会有几十万人口,但真正有权有势或许只是几百个人。这几百个人里面大概有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然后有几十个较有影响的各行各业的老板,再有就是几个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士”。按河南新野的情况推论,那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当中,必然有不少是家族势力。

这三种势力当中,公安局“是权力的交汇点,也是信息集散地。……是县城里面唯一合法掌握并可施展暴力的机构。……因为公安局是唯一可以毫无阻力地接触社会各个角落的机构,它本身就是一个情报中心”。

黑社会组织的头目黑老大们,既与当地经济圈相熟,也与权力圈有关连,公安系统更是黑社会必须笼络之部门。黑社会组织经营的多是宾馆、娱乐、建筑业——这与东南亚国家、港台地区的黑社会涉足行业大致相同。这些黑社会有自己的组织内部规则(比如不犯命案,不与政府作对,严守秘密等)。黑社会组织之间因竞争关系,有血拼。在血拼过程中,会有黑社会组织消亡。但一般情况下,由于黑社会组织的保密规定,不会供出后台人物,它们在政府系统的保护伞因此会安然无事。

这种情况与我2007年在《当代中国“官”“黑”之间的政治保护关系》中,根据中国各地黑社会消长情况所分析的并无差别。在中国县级政治当中,官黑之间的关系模式已经固化,成了一种政治生态。

对这种畸型的县乡政治生态,生活于其中的人已习以为常。2013年中秋节期间,江西万载县农民汪金亮拍下当地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场面,结果被当地公安以“破坏政治生态”为由抓捕。论者哗然,认为此罪太过离奇,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种离奇正好证明当地价值观已经扭曲到以黑为白,以非为是,将这种权钱关系视为政治生态。

不少农村出身的知识者近年回到家乡,非常痛切地感受到乡村的沦陷,这种沦陷面非常广,从基层组织到人际关系,从乡村教育的衰落到村民道德的沦丧(从生产有毒食品到视坑蒙拐骗为理所当然)。因此开始回忆民国期间农村社会的乡绅自治,讨论重建乡绅制度的可能性。

乡绅自治并非一种独立的政治形态,它附着于王朝时期的政治制度,比如科举制以及退休官员致仕等制度;其经济基础是封闭性的自然经济,人口流动极少。这种制度在民国时期已成余晖。经历过中共的边缘人革命与乡村痞子化,如何将痞子流氓改造成绅士,恐怕是个无法完成的艰巨任务。

文章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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