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检察官终身责任制 能防冤案?

【新唐人2017年07月19日讯】中共最高检察院启动了司法责任制。7月17号,首批加入终身问责制的200多名检察官,宣誓正式投入检察业务工作。这一制度能否杜绝冤假错案?引发讨论。

自中共最高检察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各级检察官对案件“终身负责”后,7月17号,首批加入终身问责制的228名检察官,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3月份两会上,中共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分析认为,检察官终身问责制体现出了司法的进步,但是在中共现有体制下,再好的法规条文若不执行都如同废纸。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它现在一边在公布几个恶劣的案件、违法的案件,但是另一方面又在制造冤假错案,制造一些不公平的案件,我想不从制度上根本改变,真正要做到司法公正是不可能的。”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从法律上讲,任何制造冤案的人,或者冤假错案的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规定。”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说,但是,中共的法律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是为了统治者服务的,制造冤假错案正是这些执法者。

赵远明:“你看它叫的法治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叫是这么叫,但是,你看江泽民在任的十几年,然后镇压法轮功,把中国的法治完全给破坏了。”

赵远明表示,法轮功的案子每一件冤假错案,如今出台的检查官问责制,不管现在能不能真正落实,对那些制造冤案的执法者都是一种震慑,也是将来对他们追责的依据。

新唐人记者李韵、柏妮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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