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冤案获国家赔偿 专家指应重审

【新唐人2017年08月07日讯】日前,江西省高级法院向“乐平冤案”的4名被告,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分别向他们支付约227万元赔偿金。但资深法学专家指出,案件应当重新审理,让制造冤案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坐了13年冤狱的“乐平冤案”的4名被告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8月4号收到了江西省高院送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4人分别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约227万元。

江西“乐平冤案”发生在2000年5月,乐平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遇害,同行女子郝某被强奸碎尸。案发两年后,村民方春平、汪深兵等5人被抓。除汪深兵逃到外地,其余4人2006年5月被江西高院判死缓。

2012年,犯下十多宗强奸、杀人案的嫌犯方林崽落网,他承认自己才是这宗案子的真凶。次年,乐平警方才对这宗命案进行重新鉴定。但鉴定报告又隐藏了3年,去年4月江西高院再审这宗命案。方春平等4人去年12月才获得平反。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这个案件要重新审理一下,从法律上讲,任何制造冤案的人,或者冤假错案的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规定,就是说你究竟在这个案件当中是怎么处理的,还是挟持报复,还是故意,还是过失?就是说要把每个案件都搞清楚。”

方春平在获得平反后,接受本台采访时,也曾表示,自己并没有得到公正对待,因为那些对他们刑讯逼供者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乐平冤案受害者方春平:“我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公正、公平、公道,因为我刚开始是遭受了刑讯逼供、诱供,包括非法取证、制造伪证造成的,应该要追究责任,他们这些人基本上都升了官,如果他们得不到法律制裁,对法律这是一个悲哀,对老百姓这是一种恐惧。”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说,这种对个案的平反、赔偿,说明不了什么。因为中共就是冤假错案最大的一个制造者。

新唐人记者李韵、周天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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