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黑皮书》导论之三:群体灭绝罪

(编者按:《共产主义黑皮书》依据原始档案资料,系统地详述了共产主义在世界各地制造的“罪行、恐怖和镇压”。本书1997年在法国首度出版后,震撼欧美,被誉为是对“一个世纪以来共产主义专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总结”。大纪元和博大出版社获得本书原著出版方签约授权,翻译和发行中文全译本。大纪元网站率先连载,以飨读者。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反人类罪是个复杂的概念,与这里所研究的罪行直接相关。最具体的罪行之一是群体灭绝罪。在纳粹对犹太人进行种族灭绝后,为了阐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c条,1948年12月9日的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群体灭绝罪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Genocide)以如下方式定义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a)杀害该团体的成员;(b)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c)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条件下,以对其进行全部或局部的肉体消灭;(d)采取措施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e)强行将该团体的儿童转移至另一团体。”

法国新刑法对群体灭绝罪则定义得更为宽泛:“如此行为:协同行动力图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或根据任何其它任意标准选定的团体。”(着重部分由作者标明)这一法律定义与安德烈.弗罗萨尔(AndréFrossard,译者注:法国记者和作家)具有哲理性的见解并不矛盾。他认为,“纯粹因某人的出身而将其处死,即为反人类罪。”瓦西里.格罗斯曼(Vasily Grossman,译者注:苏联作家)在其虽短却宏大的小说《永远飘扬》(Forever Flowing)中,如此谈起他的男主人翁——从拘留营被放回的伊万.格里戈里耶维奇(Ivan Grigorevich):“(在那里)他依然是他出生以来的他:一个真正的人。”当然,这恰恰是他被首先挑出来受迫害的原因。法国下的定义有助于提醒我们,群体灭绝罪以很多种形式和规模出现——它可能是种族性的(如犹太人的案例),但也可能以社会群体为目标。在1924年于柏林出版的《俄国红色恐怖》(The Red Terror in Russia)一书中,俄国历史学家与社会主义者谢尔盖.梅利古诺夫(Sergei Melgunov),引述了“契卡”(苏联政治警察)最早领导人之一马丁.拉齐斯(Martin Latsis)1918年11月1日向其党羽发布的命令:“我们不会特别针对任何人开战。我们正在把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你们调查中不要去寻找文件和证据,来证明被告是否在行为上、言语上还是具体行动上反对过苏联当局。你们首先应当问他的是,他来自什么阶级,他的出身、受教育状况、所受训练和职业是什么。”

列宁及其同事们最初发现,他们自己卷入了一场无情的“阶级战争”,其中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对手以及更多顽强反抗的公众,都被贴上“敌人”的标签,并被标记要消灭。布尔什维克决定通过法律的和物质的手段,来消除对其绝对权力的任何挑战或抵抗,即使他们是被动的。这一策略不仅应用于持对立政治观点的群体,也应用于社会群体,诸如贵族、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神职人员,以及像军人和警察这样的职业群体。布尔什维克有时会让这些人遭受群体灭绝。始于1920年的“去哥萨克化”(De-Cossackization)政策,大体上符合我们对群体灭绝的定义:一个在特定地区永久定居的群体——哥萨克(Cossacks)本身已被灭绝,男子们被射杀,妇女、孩子和老人被放逐,村庄被夷为平地或移交给新来的、非哥萨克占有者。列宁将哥萨克比作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旺代(Vendée)人,并高兴地对他们实施了现代共产主义的“发明者”格拉古.巴贝夫(Gracchus Babeuf)1795年所称的“大屠杀”(populicide)。

1930年至1932年间的反富农化(dekulakization)运动重复了“去哥萨克化”政策,但规模更大。根据官方就这场运动发布的命令(和苏共政权的宣传),该运动的主要目标是“将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消灭”。抵制集体化的富农遭枪杀,其他人则和他们的妻儿及家中长辈一起被放逐。尽管并非所有富农都被直接消灭,但被判处强制劳动,身处西伯利亚或极北地区的荒野地带,生存机会渺茫。有数万人在那里死去;被害者的确切数字依然未知。至于乌克兰1932年至1933年的大饥荒,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导致600万人死亡。这场饥荒起因于农村人口对强制集体化的抵制。

在这里,对一个“阶级”的灭绝,大可以与对一个“种族”的灭绝划等号——斯大林政权造成的饥荒,导致乌克兰富农的一名小孩被蓄意饿死,“等同于”纳粹政权造成的饥荒导致华沙犹太人居住区一名犹太小孩被饿死。这种观点绝不会削弱奥斯维辛的独有性质——调动尖端技术资源,将其用于涉及建造“灭绝工厂”的“工业过程”、使用毒气和将尸体火化。另一方面,此观点凸显了很多共产政权的一个独特之处——系统性地将饥荒作为武器。这种政权意图控制可得的全部粮食供应,并以极高的“独创性”,纯粹根据个人的“功”与“过”来分配食品。这一政策是制造大规模饥荒的“秘方”。记住这一点:在1918年以后的一段时期,只有共产国家经历了这样的饥荒,导致数十万人死亡,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数百万人死亡。而在20世纪80年代,又有两个声称是马列主义者的非洲国家——埃塞俄比亚和莫桑比克,成为仅有的、遭受这些致命饥荒的共产国家。

对共产政权所犯罪行进行初步的全面统计,显示出以下结果:

•1918年至1922年,不经审讯就处决了数万名人质和囚犯,并屠杀了数十万起义的工人和农民
•1922年的饥荒导致500万人死亡
•1920年消灭和放逐顿河哥萨克人(Don Cossacks)
•1918年至1930年在集中营屠杀数万人
•1937年至1938年的大清洗中,几乎杀戮了69万人
•1930年至1932年,放逐两百万富农(和被扣上“富农”帽子的人)
•1932年至1933年,通过人造的、系统性维持的饥荒,消灭400万乌克兰人和200万其他人
•1939年至1941年,放逐数十万波兰人、乌克兰人、波罗的海人、摩尔多瓦人和比萨拉比亚人;1944年至1945年,事件再次重演
•1941年放逐伏尔加德意志人
•1943年将克里米亚鞑靼人全部放逐
•1944年将车臣人全部放逐
•1944年将英古什人全部放逐
•1975年至1978年放逐和消灭柬埔寨城市人口
•1950年以来对藏人进行慢性消灭

以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名义所犯罪行的清单,如果不提到毛泽东、金日成和波尔布特政权所犯的几乎相同的罪行,就是不完整的。#(待续)

──转自《大纪元》译者:言纯均

(责任编辑:王馨宇)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