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男捉奸情夫坠亡 家属索赔86万 法院:不用担责

【新唐人2019年04月29日讯】担心被捉奸,湖南一男子从窗户逃离房间时不慎坠楼身亡。死者家属把捉奸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6万余元人民币。近日,当地法院审理后认定捉奸者不用担责。

4月28日,陆媒报导称,去年2月2日凌晨湖南永州江华县一家酒店有人坠楼身亡。事件源于在永州道县做工程的男子李浩(化名)敏感地发现妻子王娟(化名)有了外遇,情夫名叫张成(化名)。

2月1日下午,李浩回到江华县,但没有告诉王娟,而是晚上8时左右在王娟的店门口等着,晚11时左右,王娟与张成两人相约开房。见王娟动身离开,李浩尾随其后,发现妻子来到了一家酒店

晚11时12分,王娟在这家酒店开了房。李浩的给妻子打了个电话。王娟接完电话立刻返回家中。王娟回家后没看到丈夫,又通过微信约张成,要对方开车来接她。

随后,李浩看到王娟上车,并跟随他们来到酒店。李浩在证实了王娟、张成两人进入酒店房间后,打电话邀来4个朋友捉奸,4人轮流用脚踢门并冲进房间,但只发现了在卫生间的王娟。

李浩怀疑张成躲到了隔壁,让朋友去一楼前台拿房卡,这个朋友到一楼前台才获知,“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经辨认,坠楼男子正是张成。

事发后,张成的家属将李浩、王娟、当时帮李浩一起捉奸的4人及酒店方一起诉至法院,索赔共计86万余元人民币。

日前,永州江华县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认定张成堕楼是自主选择的结果,张成与王娟深夜在酒店开房不道德,这种风险从其进入房间时已存在,并不是因为被告踹门所致。因此,原告要求被告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王娟在某酒店里开单人间,没有明确标注只准许一人入住,张成入住也是酒店的客户。综合考虑,酒店方承担5%赔偿责任,即为4万元人民币。

网民热议:“可怜的酒店方,下次都改一改窗户,让奸夫无法逃离房间。”

“出轨就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不然乱套了,说实话,这老王自己也有责任,没事勾搭别人老婆干嘛,寻求刺激,现在好咯,命都搞没了。”

(记者文馨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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