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3家网媒被红色渗透 台调查局立案查办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7月26日讯】 7月9日,至少有23个台湾网路媒体与中国国台办同步,刊登标题、内容一致的文章,批评台湾政府。对此,台湾法务部调查局25日表示,持续深入了解中,若发现不法,马上立案侦办。

综合媒体报导,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所属的“中国台湾网”,9日刊登“今日蔡当局霸道拔‘管’,明年民众轻松拔‘蔡’”为题的评论,被23家台湾网媒同步刊登,内容、标题完全一致,甚至连“繁转简”的错别字也照抄不误,被外界认为这些台湾网媒是被红色渗透。

行政院官员日前与国安高层交换意见,认为这23个网站与境外势力有关,初步研判是一种讯息战与认知战,已指示调查局全力协助国安单位调查,若查到具体证据或人物,调查局将立案侦办。

陆委会表示,调查关键在于双方“合意、分工”情形的掌握,陆委会将积极搜集证据,协助检方完整侦办此案。

台中市议员江肇国13日指出,这些被红色渗透的网站中有18家登记在台中市。

据初步调查,23家网媒中,由指动传播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14家网媒,其负责人4月还参加在上海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新媒体产业发展研讨会。

调查局表示,此案由国家安全维护处持续深入了解中。不愿具名的调查人士指出,调查局已着手搜集资料,厘清这23个网站是否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等规定。

陆委会25日表示,23家网媒案分成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两部分。行政调查部分,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之1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非经各该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与大陆地区党政军、具政治性机关或涉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机关,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为”,如违反规定,可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司法调查部分,依7月3日总统颁布实施《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及第5条之1规定,“人民不得为中国大陆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违反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检调已按《刑事诉讼法》侦办中,陆委会将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协助检方完整侦办此案。

台湾总统大选的竞选活动已全面展开。媒体和网路在选战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传媒载体被红色渗透的问题加倍敏感。对于台湾传媒为何甘愿被中国渗透的原因,不少台湾民众通常说:“拿人家钱了哦…”。

据《红色渗透》一书的作者,旅美学者何清涟引述詹姆斯顿基金会的报告介绍,北京渗透海外中文媒体的方式主要有4种:1.以全资或控股方式直接掌控报纸、电台和电视台。2.利用经济手段影响与其有商业来往的独立媒体。3.买断独立媒体的广播时间和广告,用于登载明显来自中共官方的宣传内容(台湾称为“置入性行销”)。4.让来自政府的专业人士受聘于独立媒体,伺机发挥其影响力。何清涟表示,这些手法也用之于台湾。

(记者刘明焕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若水)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