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少女去年指控遭警轮奸堕胎 今反被通缉生死难料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5月13日讯】去年10月香港一名18岁女子报案,指9月底自己在荃湾警署内遭4名疑似警员的蒙面人轮奸并导致怀孕。香港警务处长邓炳强本周二在元朗区议会会议上称,该女事主现已“潜逃”,正被警方通缉。有舆论怀疑该女子或已遭灭口,犹如陈彦霖死后其家人全部失踪,其后更有容貌酷似她母亲的人“堕楼”身亡。

香港警务处现任处长邓炳强5月12日在出席元朗区议会会议时主动披露说,去年10月有女子声称在荃湾警署内遭强奸的案件,律政司已指示警方以涉嫌给予假口供拘捕该女,但女事主目前“已经潜逃”,正被警方通缉。

一名18岁女子在去年10月22日委托律师报案,称自己在荃湾警署被4个蒙面人强奸,11月初该女合法堕胎,警方则从胎儿取得DNA样本作检验。同年11月9日该女子搭飞机离开香港,如今下落不明。

有港媒报导称,由于作假口供案有6个月的检控期限,即使无法联络事主,香港警方已在今年4月20日将检控文件交上法庭并发出通缉令。

有网友指出,如今的香港政府和香港警方都已经完全 “中共化”,其公信力早已在去年长达半年多的暴力镇压反送中运动中荡然无存。当时这个女子控告自己在警署遭轮奸的案子很轰动,现在警方等风头过了便对外宣布该女涉伪证“潜逃”,并主动放风已“通缉”,很令人怀疑该女子(甚至可能包括其家人)是否已被罪犯灭口

网友表示,犹如当年身为游泳健将的少女陈彦霖竟然无故被溺亡,事件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后,她的家人竟然全部失踪,其后不久更出现一个容貌酷似她母亲的人“堕楼”,呈尸街头。整个事件背后究竟隐藏了多少罪恶与黑幕,令人思之不寒而栗。

据公开的资讯,去年11月上旬,香港媒体上传出了一名18岁受害少女疑遭荃湾警署多名警员轮奸成孕的消息。随后,伊利沙伯医院有医护人员证实,确有少女于11月7日在该院接受了终止怀孕手术,经超声波检查胎儿已7至8周大,并有法警从胎儿体内取走了化验用的样本。

港媒报导称,少女在母亲陪同下,向医护人员说出事件的起因。据少女讲述,大约 9月底她在途经警署外时,无故被警方截查,当时她并没有参与示威,也没有穿黑衣,结果无故被警员拉入警署,其后在警署内遭到4名怀疑是警员的蒙面男子轮奸。事发后少女陷入抑郁状态,最初没有报警,事隔多日后才在律师陪同下前往警署报警。

其后,香港警方才于11月10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投诉警察课于10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师代表报案,投诉其当事人于9月27日在荃湾警署内被强奸。由于指控严重,该案已交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调查。

当时民权观察组织就指出,现在香港的警民之间的互信已丧失。让警察以“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方式调查这类性质严重的指控,不能令公众信服,也无法排除公众疑虑。尤其荃湾警署隶属新界南警区,让同一警区的警察调查荃湾警署内警察涉及的强奸案,给人官官相卫的印象。

今年1月16日,邓炳强曾在中西区区议会上放风称,该案正循“误导警务人员”及“作假口供”方向进行调查。

两天后(18日),香港韦智达律师行代表该案女事主X 小姐发表了一份声明,指 X 报案是期望警方会公正调查这个案件,并能够保密并尊重她的私隐及尊严。她透过合适的途径报案,向警方提供详细说明,回答了警方钜细无遗而且相当尖锐的问题,并做了法医检验,也让警方从她堕胎胚胎中提取 DNA 样本。

调查期间 X 小姐不断向警方查询调查进展,这是罪行受害者约章承诺的权利,但警方一直拒绝提供任何关于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也不通知告她,警方有无从政府化验所取得有关施暴者的 DNA 报告。

在这样的情况下,邓炳强通过公开评论这个案件损害她的名誉,并削弱她成功起诉的可能性,这让她感到极度难过,现予以最强烈谴责。声明表示,X认为,警方在保密调查中的行动不公正,而且漠视她作为投诉人及性暴力受害者的私隐及尊严。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