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送中港人代理律师被威胁 当局要求“安静办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10日讯】12名香港青少年8月底偷渡台湾未遂被送中后,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盐田看守所。港人家属委托的律师至今都无法与当事人见面,其中还有两名律师受压被迫退出案件。有律师日前向港媒披露,接手案件后曾被中共司法局人员“约谈”,被警告不要接受媒体采访,只能“安静的办案”。

今年8月23日乘船前往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截获的12位香港青少年,至今被扣留在深圳的看守所内。多名代理律师已提出要求会见当事人,但都被看守所以各种理由拒绝,至今这12名港人仍未能与律师见面。更有几位律师向港媒披露,接手案件后即遭司法局的人员约谈警告。其中更有两名受港人家属委托的深圳律师,因受到巨大压力而被迫退出案件。

据香港《立场新闻》报导,中国大陆律师卢思位受港人家属委托后即要求会见当事人,却遭到看守所的无理刁难。

据卢思位介绍,他在上周五(4日)曾带着家属的委托书,前往深圳盐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结果被拒绝会见,警官竟然要求他对家属委托关系办理“公证”手续。卢思位表示,警方的这个要求,在中国大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里并没有法律依据。

卢思位律师从深圳回到四川后,即收到当地司法局打来的电话,要求他“备案”,还向他了解是谁委托的案件、谁介绍案件,要作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叫他不要“炒作”案件,不要接受传媒采访。

他按警方要求办理了公证书后,于本周三(9日)再次到盐田看守所要求会见。警方核实了公证书后,声称将在 48 小时内决定是否批准会见。但卢思位认为,警方说法是不当限制了他的会见权,他要求警方马上落实。不料等待一个多小时后,警官通知他,当事人已经委托了两名官派律师,不再安排他会面。卢思位则继续要求会见当事人,以核实当事人是否真的已另行委托了官派律师。

卢思位接受《立场新闻》采访时还透露,与他会面的警官曾表示,他的当事人有可能被控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性质比原本拘留通知书写的“偷越国边境罪”更严重。

根据中国大陆现行法律,“偷渡”的罪名一般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是以“组织他人偷渡”定罪,刑期则是2至7年不等;如果被判定为偷渡集团的首领,或在检查时以暴力反抗的话,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

此前,另一名中国大陆的人权律师也是要求会见当事人却被无理拒绝。任全牛告诉《立场新闻》,他欲会见当事人无果而回到河南郑州后,就接到当地司法局的电话,威胁他不要再代理此案,声称此案当事人“涉及的事大了去了”。

任全牛认为,案件可能是由广东省公安厅以专案处理。他担忧如果案件被上升到国家安全层次,那么被关押的港人在港涉及的罪名也可能在中国大陆被审理,当事人也可能被施压而接受官派律师。

另据香港苹果新闻报导,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表示,多名代理这12名港人案件的律师,先后都受到了来自地方司法局或来自其所在律所的施压。

这名律师透露,他日前去了深圳看守所后,即有被地方司法局人员约谈,对方警告说此案牵扯“港独”,让他小心,不要接受采访、不要对外透露案情,要求他“安静的办案”。

有律师表示,现在深圳盐田看守所外多加设了一重警岗,保安戒备明显加强,而这12名港人的电子预约探访服务已被停止,代表律师只得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前往看守所。

脸书专页“12港人关注组”指出,目前12名被拘留香港人的家属都已委托了大陆律师代理案件,但已有5名律师前往看守所欲会见当事人都被拒绝,其余律师将继续尝试。

近年来,中国大陆很多政治案件的当事人都被超长时间拘押,很长时间内都无法会见律师和家属,甚至被迫接受官方委派的律师,或被迫认罪以换取轻判。外界担忧这12名港人也可能遭受这种对待。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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