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断经济 中共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养老金

李洁思综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4日讯】自中共1999年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以来,使大量法轮功学员不仅在身心上遭受冤狱的摧残,还受到经济迫害,其中出狱后的退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发养老金,失去生活来源。

中国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其中,《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上述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及政府规章都“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而且中共关押、判刑法轮功学员本身就是非法行为,是对人权的践踏,对信仰的迫害。

再者,从公民权利角度讲,养老金是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个人都无权剥夺、停发、少发。

以下所举的例子只是无数被非法扣发养老金的法轮功学员中的几例。

非法强扣和追索养老金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今年55岁的法轮功学员马永兰曾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于2014年12月8日被非法判处3年徒刑。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通知她将停发其退休金,并向她追索已发的退休金。

马永兰1986年毕业于阿坝州工业技术学校,之后在阿坝州棋盘沟铁厂工作。1996年失业后,从2000年起自己筹钱购买社保,如今社保养老金是她唯一的生活来源。

但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派蒋晓宇、蒋勇两人通知马永兰,说是根据上级通知,将停发她的养老金。马永兰对他们说这是违法行为。

10月23日,这两人又来通知马永兰,说根据上级文件,马永兰服刑期间本属正常调增的养老金不符合标准,要求马永兰退还,总数为66,156.72元。

马永兰当即指出扣除养老金的行为完全违反现有法律,并向他们讲述了法轮功真相。两个人当即表示他们也很为难,只是执行“上面的指示”。

事后,马永兰和有关正义人士向汶川县人社局寄去了真相信函,逐一列举了人社局有关违背政策的做法。10月31日,那两人又来找马永兰,却怒气冲冲地告知追索金额增至82,216.87元。

被扣押退休金21年

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唐清英因坚持信仰“真、善、忍”,遭非法判刑、拘留、劳教、关洗脑班等迫害,被三次冤判,累计14年6个月冤狱,并被所在单位停发退休养老金21年。

1999年,唐清英被非法判刑3年,单位财政局已将她的退休养老金从1999年10月全额拨入她的工资存折内。她的工资存折落到了局长付华手里,由单位出纳代管,由局长付华掌控。

2011年,她第二次从冤狱回来后,与丈夫多次找局长付华及“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讨要退休金。他们说她“不转化”(不放弃修炼),不退还给她养老金存折,而且还从她的工资中私自开发票,报销他们的各种费用九万多元。他们以她“表现不好、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她的退休养老金存折退给了财政局。

21年来,他们不仅侵占、挪用唐清英的退休养老金,还强行侵占她的住房使用权。单位曾分给她一套住房,1995年经单位集体改建后,她耗资2.5万元重新进行了装修。

1999年她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后身陷囹圄,局长付华将她在家居住的女儿赶走,并强行将住房及家具等转给他人。

唐清英的丈夫多次找他们要求退还退休养老金存折,无果。唐清英去找现任的局长易裕胜。局长说,他已与副局长潘福海说了,她要保证不炼法轮功了,才可以把退休养老金给她。

78岁老人遭非法停发养老金

四川省广汉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杨云清于2020年9月份被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无故非法全部扣发养老金。家人多次找到社保机构补发无果。

杨云清老人,1997年为了强身健体走入了法轮功修炼行列,先前患的多种疾病如头痛病,痛起来难以承受,美尼尔综合症、气管炎等都不治而愈。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杨云清数次遭到迫害。2001年,杨云清就被直接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半后,被广汉法院枉判4年,后送至成都市龙泉川西女子监狱三监区,每天被强迫劳役十几个小时。

2009年9月的一天,杨云清老人为了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给一个路人送了一个“平安符”后被人恶意举报,再次被绑架并判刑4年,关押到四川省女子监狱三监区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迫害。

2009年9月至2012年在监狱遭受迫害期间,当地社保中心将杨云清的养老金全部非法扣发。从监狱回家以后,她每个月还被强行扣200元。2020年9月,广汉市社保中心又将她的养老金全部停发。在此之前,她已被非法扣发的养老金总额为:35,535.76元。

非法停发养老金 秦月玲被逼离家

自2020年8月底,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秦月玲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明德南街社保局停发了退休养老金。社保局还逼她交冤狱服刑期间及现在的工资约8.8万元,并威胁她说:“你不交,就把你送司法部门。”

2020年9月16日中午12点30分,公安刑侦科打电话给她,说:“社保把你告了,两天之内找你。”

秦月玲,63岁,因无生活来源,被迫流离失所。她因为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判刑3年。

2007年5月12日晚,张家口市桥西新华街、明德南派出所出动警车和多名警察,将在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程秀娥家的12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其中,包括时年50岁的秦月玲。

2007年8月24日,桥西法院非法庭审秦月玲;8月30日,桥西法院又捏造事实,冤判秦月玲3年。

西南医科大学副教授被扣押退休金10年

位于四川省泸州市的西南医科大学病理细胞学八十多岁的副教授唐旭珍,技术高明,品德高尚,为医疗事业兢兢业业贡献了一生,退休还被学校聘用。

1996年,为众多患者检验出癌细胞的副教授,检测出了自己的鼻咽癌。尽管她身处医疗技术领先的大医院,可发达的现代高科技诊疗手段却无法治愈她的绝症。唐旭珍幸遇法轮功,学法炼功没几天,从大便内排出很多乌黑色的血(约400~500ml),此后,鼻咽癌消失得无影无踪。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非法关押10次,三进洗脑班,被非法劳教2年,被非法判刑3年半。在长期被囚禁中,遭到吊铐酷刑的折磨等等,年迈的身心倍受摧残。

2010年,唐旭珍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冤狱期满,医学院强行扣押了她的退休金。她一次次到学教讨要,未果,甚至被驱赶。

学校有关部门干部告诉她:“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发放退休金。”

她向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其中写道:“我炼法轮功鼻癌等多种疑难病痊愈,二十多年没得任何病,给家庭、单位和国家减轻了很多负担,于国于民于社会于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退休金是我养老的生活费,是一生劳动奉献的积累,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所得,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扣押,都是在践踏法律,违法犯罪……”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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