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临沭县检察院构陷 退休女教师面临冤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4月14日讯】山东省莒南县退休女教师、法轮功学员杨广珍,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被非法劳教三年。最近杨广珍再被临沭县检察院刘艳构陷起诉到临沭法院,面临非法起诉和冤判。

据明慧网报导,杨广珍,62岁,退休女教师,二十多年来,曾多次被中共非法抓捕到派出所。二零零五年,她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杨广珍的家人接到临沭县法院起诉杨广珍的电话通知。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疫情期间,莒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世强、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城西派出所所长王波涛等警察绑架了杨广珍,警察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期间杨广珍被关铁笼、非法审问、做唾液检测等,第二天晚上被逼迫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释放。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早六点,利用对杨广珍及其妹妹杨广娥的长期监控、跟踪,莒南县政法委、610调集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城西、城东、城北派出所、综治办大批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毛德君、王凤霞、魏本娥、杨广娥及丈夫、杨广娥未修炼的妹妹、妹夫,及一位常去杨广娥家做衣服的顾客,共八人。多个警察到杨广珍居住的小区,因杨广珍不在家,非法抓捕未得逞,杨广珍丈夫被电话骚扰。

十月份,杨广珍、杨广娥的丈夫被莒南县政法委、610赵兰涛打电话要挟办洗脑班。

十月中下旬,杨广珍遭莒南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十一月初莒南县检察院将案卷移交临沭检察院,承办人刘艳。

十二月份,杨广珍家人作为辩护人来到临沭检察院阅卷,随后向刘艳递交了要求撤诉的辩护人意见书。

二零二一年一月份,杨广珍家人向莒南县检察院提起对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的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郭强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证罪。莒南县检察院曾移交临沂市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郭强到临沭检察院递交黑材料,随后杨广珍被临沭县检察院刘艳构陷起诉到临沭法院,三月十七日,杨广珍家人接到法院电话通知。

三月十八日,杨广珍家人到临沭检察院,向检察长及刘艳递交了对刘艳的控告书,控告刘艳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诸多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公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起诉,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刘艳的涉嫌违法犯罪责任。同时向临沭县法院递交了对刘艳的控告书。临沭法院告知案卷被退回到临沭县检察院。

临沭检察院刘艳不仅不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纠正,反而于三月下旬来到莒南县公安局由郭强带领到杨广珍居住小区、大店于学华家、及莒南县检察院进行所谓的调查取证,图谋继续构陷起诉迫害杨广珍。

清明节前后,临沭检察院刘艳第二次将法轮功学员杨广珍非法起诉到临沭法院。

四月九日,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杨广珍与丈夫来到临沭县法院,承办此案的是民三庭法官王云、龚长峰、王敏兰。

目前,杨广珍与家人准备继续向纪委等相关部门依法控告违法办案的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检察官刘艳,维护宪法尊严与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家人为杨广珍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资料来源:明慧网

原文连接:山东莒南县退休女教师杨广珍再遭非法起诉

(文字整理:张信燕/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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