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集会 黎智英被判14个月 李柱铭获缓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4月16日讯】16日,香港法官,对818案的9位香港民主人士判刑,其中,黎智英被判刑1年,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被判11个月,缓刑2年,目前只有四人获得缓刑。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有什么话想对香港人说)我希望,因为只要我们有希望,所有事就可以成。”

2019年818民阵流水式集会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82岁,被称为“香港民主之父”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因参与未经批准集会罪罪成,被判囚11个月,缓刑24个月。梁耀忠判囚8个月,缓刑12个月。何俊仁判囚12个月,缓刑24个月。吴霭仪判12个月,缓刑24个月。是九人中,获得缓刑的四人。

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如果这次我们要被判入狱,因为我们牺牲自由,使得很多香港市民,能够行使他们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所以我们并没有后悔。”

据港媒报导,法官考虑到李卓人、梁国雄及区诺轩曾公开呼吁“塞爆维园”,因此量刑起点为18个月,分别判囚12个月、18个月及10个月。何秀兰则判囚8个月。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坦然面对任何的刑责,我们8.18 8.31与港人同行,是我们的骄傲。”

工党前副主席何秀兰:“政府可以监禁我们,可以困住我们,但是它困不住香港人的良心。”

黎智英818案和同天宣判的831案,分别被判刑1年和8个月,法官考虑到两案的时间相近,同意其中2个月分期执行,总刑期14个月,另外,黎智英还被扣上违反国安法,以协助12港人案中李宇轩潜逃台湾为由,加控“协助罪犯”及“勾结外国势力”两项罪名,6月15日再讯。

法官同天宣判831反送中游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李卓人判囚6个月,杨森判囚8个月,缓刑12个月。

香港法院宣判后,在法院外声援的市民高喊“没有暴徒,只有暴政”。

新唐人亚太电视詹咏茹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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