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沈阳前公安局长及内蒙古公安厅长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5月20日讯】去年落马的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杨建军,周四(5月19日)被立案调查。另外,内蒙古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周三(18日)出庭受审。而这两位落马的中共高官,都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中共纪监委周四通报,杨建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等。

杨建军一直在辽宁司法系统工作,2000年9月起,曾任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挂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2011年12月起,任本溪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2015年10月起,任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2017年4月起,任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2021年8月被免职。

另据明慧网报导,杨建军任职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孟宪光、苏晓华、刘卫红、钱瑞香等人被非法绑架、酷刑、关押,负有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的17个追查令中,杨建军都是涉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另外,内蒙古公安厅前副厅长张效敏因受贿罪,周三在线受审。

张效敏去年9月被查,被控在2011年4月到2021年1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约4,243万元。

张效敏曾任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内蒙古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副厅长;2021年3月退休。

据明慧网报导,张效敏在赤峰市和内蒙古公安厅任职期间,多次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对邹瑞环一家九口遭遇迫害,负有责任。

新唐人记者李梅、荣玉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