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以“亿元”计 中共十大贪官排行榜

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年真相》。

说到中共贪官,大家都觉得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因为现在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但到底贪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初步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涉案亿元以上的贪官就至少有115名;金额之大、人数之多,堪称世界第一。

不过,这其中还不包括原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原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原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张阳,原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房峰辉等人。他们的贪腐金额到底有多少,中共不敢对外公布,很可能已经不能以“亿元”计算了。

本期节目,我们就根据中共自己的数据,做一个十大贪官排行榜。中共拿出来的数据肯定是缩水的,但还是会让许多人目瞪口呆。

话不多说,我们进入榜单:

第一名:李建平,30.69亿元

李建平官不大,只是原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但是他的案件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李建平被中共法院认定的贪腐金额共计30.69亿元,其中贪污14.37亿元,受贿5.77亿元,挪用公款10.55亿元。

2022年9月27日,李建平被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

据2021年8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报导,呼和浩特市一位接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的人士透露,李建平被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他的办公室发现了五六本护照。他被带走的第一个月,拒不交代问题,但之后精神濒临崩溃,终于松口。

这名知情人士说:“李建平圈子广泛,2005年,我就听说他经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级领导打麻将。此次被抓后,供出了一些厅级及以上官员。”

第二名:赖小民,18.13亿元

赖小民是原中共央企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长,受贿17.88亿元,贪污2513万元。

法院认定他的22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3起受贿金额分别为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另有6起受贿金额均在4000万元以上。

2021年1月5日,赖小民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赖小民不服,提起上诉。1月21日,天津市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月29日,赖小民被执行死刑。

从一审判处死刑到执行死刑,不到一个月。赖小民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被执行死刑速度最快的大贪官。

2020年1月,央视播出的专题片《国家监察》谈到,赖小民在北京某小区专门置办了一处住宅,内有多个保险箱,用于藏匿赃款。他要求行贿者只用现金交付,以免暴露;拿到钱以后,他再亲自开车送到那里,路上还要刻意绕几圈,以防有人跟踪。他和一些关系密切的知情人常把这处住宅称为“超市”。

赖小民落马后,专案组从“超市”搜获的现金高达2亿多元。赖小民声称,里面的钱,他“一分钱都没有花”。

第三名:蔡国华,11.9亿元

蔡国华是原恒丰银行董事长。2021年8月27日,他因犯贪污、受贿等五项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

蔡国华被控索贿、受贿11.8亿元,贪污1018万余元。

据多家中国媒体报导,在当董事长的近4年时间里,蔡国华报销了3亿多元的个人消费,平均每天40万元。报销的都是什么支出呢?比如,他家雇用保镖的54万元,家庭生活支出的142.7万元,他女儿的一件4万多元的名牌大衣,价值821.8万元的红木家具等。恒丰银行直接成了他的私人提款机。

蔡国华还几次用公款租用公务机猎鹰7X,到国外购买奢侈品。有照片显示,他使用的Stefano Ricci腰带,以纯金打造的老鹰头皮带扣为标志,售价21.8万元。

第四名:张中生,11.7亿元

2018年3月28日,原山西省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中生,因索贿、受贿10.4亿元,另有1.3亿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

但最终,张中生没有被执行死刑。2021年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法院对张中生上诉案作出二审宣判,改判死缓,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为什么张中生被改判死缓?

据中共央视报导,山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杨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构成重大立功”;

二是“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位于香港的涉案房产、车位,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

对于张中生的涉案金额,有人算了一笔账:即便抛去他的1.3亿元说不清来源的财产,单是索贿、受贿,16年间,每天平均近18万元。

而张中生之前所在的吕梁市,位于山西省中部西侧,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曾被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

第五名:孙德顺,9.79亿元

据中共央视专题片《零容忍》,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四十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高官。

孙德顺受贿的特点是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于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完成利益输送,“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

孙德顺安排了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两家投资平台公司。这两家公司是他的核心经营团队。往下,还有层层“影子公司”。这些“影子公司”层层嵌套,相互腾来倒去,最终非法获利近10亿元。

2022年2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孙德顺受贿一案,孙被控受贿9.795亿余元。

第六名:赵正永,7.17亿元

赵正永是原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委省政府腐败窝案的代表人物之一。

因为受贿7.17亿元,2020年7月31日,赵正永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

大陆学者于建嵘算了一笔账:“一个省委书记贪了7.17亿元,这是什么概念?2020年,陕西省贫困人口标准是3070元,也就是说,可以使23.3万人脱贫。”

也有人算了一笔账:2019年,陕西人年均收入4.8万元。赵正永的受贿金额,相当于14,938个陕西人全年的收入。秦岭山中有个佛坪县,2019年全年收入10亿元。也就是说,佛坪县全年收入的一多半,都被赵正永拿走了。

第七名:孙力军,6.46亿元

2022年9月23日,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因受贿6.46亿元,被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

据央视专题片《零容忍》报导,孙力军仅收受原江苏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一个人的贿赂就高达9千多万元。

2021年9月30日,中纪委开除孙力军党籍和公职的通报称:孙“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七名成员中,贪腐上亿的就有四个,分别是:孙力军,6.46亿元;王立科,4.4亿元;傅政华,1.17亿元;刘彦平,2.34亿元。

第八名:杨成林,6.05亿元

2018年12月21日,原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杨成林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

法院认定,杨成林单独或伙同他的儿子杨海、情妇张婷,索贿、受贿3.07余元;贪污公款628万元;伙同杨海等挪用公款2.92亿元。

杨成林之子杨海被判刑19年,情妇张婷被判刑5年。

第九名:李文喜,5.46亿元

原辽宁省公安厅长李文喜,是2021年落马的首虎,曾执掌辽宁省公安厅近9年。

2022年7月7日,72岁的李文喜,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李文喜被控在2004年至2021年受贿5.46亿元,平均计算每年敛财超过3200万元,日均敛财超过8万元。

第十名:董宏,4.63亿元

2022年1月28日,原中央巡视组副组长董宏,因受贿4.63亿元,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今天说到的十大贪官中,董宏很有代表性。他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习近平的“打虎队长”王岐山的大秘。从广东省到海南省,再从北京市到中纪委,董宏一直跟着王岐山。

中共反腐败最高专门领导机关的最高领导人王岐山,他身边的人员都是巨贪,就更不用说其他中共官员了。

好的,今天的节目就到这了,谢谢收看,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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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真相》节目组制作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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