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论坛】中共新修反间谍法 为战争做准备?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5月04日讯】最近中共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反间谍法的最新修订,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新修订的法律在中国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像是一些最简单的问题,什么是间谍?怎么样算是危害了国家安全?又比如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不会变成一个间谍?这些问题都引起了很多的质疑。由于反间谍法的定义非常模糊,外界担忧这项法律将成为一个口袋罪,独立媒体记者、异议人士、维权人士以及市场调研人员、外企员工等都会成为高风险人群,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被以间谍罪判刑。

反间谍法定义模糊成口袋罪 为战争做准备?

美国律师叶宁在新唐人《菁英论坛》节目中表示,反间谍法不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的国情,文明和法治国家几乎都有各自的反间谍法规。但是各国对什么是情报,什么是间谍,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美国,情报的定义是一种在特定时效范围内特别规定的机密信息classified information,它有专门的严格定义,而其它所有的社会资讯,包括商业秘密,这些都不算是情报。那么什么是间谍呢?间谍应该是受雇的,他的主人应该是国家的政府机关,他是政府机关的雇员,或者是由政府机关发工资的密干,密干的工作就是从间谍机关那儿领取资金,然后专门去从事机密信息classified information的收集、刺探、运送。

叶宁表示,美国的反间谍法是在它的刑法典的第18编里面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从属的法律还有1937年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但是中国的反间谍法非常非常奇怪,因为中国的反间谍立法,如果根据它的精神和实质,从它的上下文的关联来说,像如很多海外媒体的记者、主持人,就是100%的间谍。因为中共这项法律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就是党国不分,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反间谍法的实施;第二个是,该法律的客体也就是要保护的对象,是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关系和社会关系,就是共产党统治的这个社会现状,所谓的国家安全,按照中国共产党在反间谍法里的自我定位,它的客体就是中国共产党,而且这部法律对间谍罪的犯意和客观行为之间没有明确的界分,连一个规定都没有,非常不专业,制定的文字也是不专业的文字。

叶宁说,中国是个大陆法系的国家,就是罗马法系,你本来应该对有没有主观犯意,有没有客观行为,他的侵害对象是什么,客体是什么,这些你作为一个刑法典来说,你都必需要做出严格的解释,如果这些都是糊里糊涂一笔带过的话,那这个间谍罪就成了一个口袋罪,就是可以随意解释。

叶宁指出,你如果不把间谍严格界定在一些特定范围以内的话,势必要造成一个所谓“肃反扩大化”,遍地都是间谍,所以这个事情让我觉得又是在准备打仗的这个节奏。

国家机密定义宽泛 全民随时掉坑

大纪元资深编辑与主笔石山在《菁英论坛》表示,这个反间谍法在第二章第14条有这么一个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等等,然后这些东西是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来确认。石山说,中共这种定义太宽泛了,基本上所有像我们这样的新闻记者,或者市场研究人员,甚至一些科技交流活动,都有可能有间谍的嫌疑,因为大家都要去挖各种材料,包括各种数据啊,打听各种发展等等,如果这些都是国家秘密的话,那我们这些人全都成间谍了。比如我打电话给一个朋友,问他一个月赚多少钱,他说5000元,这个就有可能定你的罪,因为你是窃取或者是刺探国家经济情报。如果我去采访,我拿个录音机,那也很可怕,你很可能就是用了间谍设备。

石山说,中共的这个所谓国家秘密是非常恐怖的,我记得以前有一个笑话,说有一个人在天安门广场大喊一句,说李鹏是傻瓜,结果就被抓起来判了18年,喊一句口号怎么判那么重,他说关键是泄露国家秘密。

石山表示,其实谈到这个国家秘密,我想起来一个人,叫黄琦,因为他算是我的一个朋友,我以前经常采访他,他是六四天网的发起人,也是一个负责人。他的整个罪就是公安的一个人发给他一段讲话,这段讲话是省公安厅给他们基层公安下达的一个电话指示,说要重点针对黄琦这个人,黄琦就把这段讲话给公布出去了,然后四川省保密部门鉴定说,这段话就是国家秘密,所以黄琦就是被以泄露国家秘密的这样一个罪名,就又被判刑。另外还有一个消息,有几个中国的年轻人给我传来一个消息,他说大陆有专家去解读这个反间谍法,说什么呢?如果你在社交媒体,比如说在微信,你和朋友讨论某一个领导人的问题,如果你说这领导人是个傻瓜,如果这个讨论被外国媒体引用了,这个人就可能会触犯反间谍法。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执行长陈闯创在《菁英论坛》表示,在现实操作中,到底是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被定为泄密呢?中国的那条法律就故意写的非常清楚,是由国家安全主管机关认定的。那么在现实操作中,中国所谓的泄密罪,所谓的这个情报罪,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机构,它叫国家保密局,就是在法庭审判的时候啊,这些机关要出具一个认定某某材料是否机密的报告。在很多案子中,包括像黄琦的案子,包括像有一个美国公民李凯的案子,很多案子在审判中,共产党也确实要来这么一条,但是非常荒唐的是,中共是可以随意更改这个文件级别的,就是一份原本公开的文件,国家保密局可以事后说,我们现在认为这是一个保密的,这是一个机密级的文件,然后就定罪了。这种公然的完全违反追溯原则的事情,在中国现实操作中就这么发生了。

比如那个美国公民李凯的案子,他是纽约人,从上海来到美国的,专门做军品出口,按理说他实际上和中国的航空航天机构的关系还是挺密切的,所以,他从美国往中国输送这些产品。其实这是因为中国需要,尤其在八九年贸易制裁以后,军事制裁以后,中国是特别需要西方那种先进科技的,那这个人从美国往中国卖这些产品,当然FBI就会盯上,所以FBI会找他问话,说你跟我们谈一谈,你出口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违反什么法律之类的。结果这个人原本和中共军方关系很好的,他从美国回到上海,在机场就被抓了,定的罪名就是间谍罪、泄密罪,理由就是他在美国接受FBI问话的时候提供了什么机密。根据事后他儿子曝光出来的卷宗来看,所谓他向FBI提供的文件,完全是中国网上公开的东西,也就是说,你不是拿到下面写的机密、绝密的文件,你是把公开的这些东西跟FBI谈了,你跟CIA谈了,甚至跟完全都不是政府单位那些人谈了,但仍然是跟国外的人的谈的,那好,中共照样可以把你定义为泄密罪或者间谍罪,在现实操作中这个事情就太多了。

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在《菁英论坛》表示,在中国如果有人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上外媒或者在网路上公开了一些信息,他完全有可能会变成一个间谍罪,这种事情应该说已经发生了。

吴绍平说,像一些维权人士有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他可能利用一些偷拍的工具,比如针孔摄像头,或者一些录音设备,他可能会利用这些东西去收集贪腐官员的腐败或者违法乱纪的一些证据,那按照中共的这个反间谍法,那他就是使用了间谍器材,然后可以进行抓捕。还有像很多国内的维权人士,他们也经常会跟外国使节接触、交往,那他们一接触,就说不清道不明了,比如说,这一次像余文生夫妇他们就是想去欧盟大使馆见欧盟的官员,包括德国的外交部长,但是他们就被中共给控制了,假如这个反间谍法是在他被抓捕的时候就生效的话,那我相信他们两个人很快就会被定上间谍罪,以间谍罪的名义对他们进行抓捕。吴绍平说,在这样一种体系下,这种法律一旦出台的话,那实际上,我认为它已经把中国完完全全的带入红色恐怖的一个社会状态当中了。

反间谍法引发外资撤离 习政权为何不害怕

中共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对间谍行为的定义更加模糊广泛,制造了一个寒蝉效应,也加大了外国公司在华经营的风险,引发外资的新一波撤离潮。

陈闯创在《菁英论坛》表示,新一届习的这个班子,今年年初就说要提振信心,然后李强要去搞经济,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要做这种明知对经济发展不利的这样一个事情,我觉得这体现了习上台以之后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说他是把安全实际上放在高于所谓发展的位置上,意思就是说,如果经济发展的再好,人民生活水准再高,但是我的统治不稳定,那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我不能统治你们,你们活得再好,对我有什么用,就是让你们这些外资挣钱,但是对我的安全统治不利怎么办?所以他就是把安全看得高于发展上,所以他才要采取这些策略。

陈闯创说,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习近平现在已经是爆棚了,他觉得我就是打一下你们,你们还不是要跪着挣钱吗?世界各国的这些企业,尤其是像马克龙总统前段时间访华带领的那些企业,这些人不还是向往中国市场挣钱去吗?所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现在这么疯狂,是因为他不害怕,他觉得你们西方这些企业,你们这些想挣钱来人,仍然要看中国这个大市场,你们如果不讨好中国共产党的话,那我就不让你进来,甚至说你进来之后,也可以再把你抓走,再把你赶走,你们这些人既然拼死的一心想挤进中国这个市场,那我现在就可以抬高这些价码了,让你们乖乖的在这里跪着挣钱,听我的话。

石山在《菁英论坛》指出,共产党是这样去认定资本家的,恩格斯已经说了,只要有100%的利润,就不怕杀头了,所以他们觉得没有问题,我只要让你赚钱,一定会有人来的。但是有时候量变会达到质变,最明显的其实是华尔街,以前华尔街是最看好中国大陆发展,最喜欢中共的一批人,因为他们在那儿既赚到钱又得到好处,名利色气什么都有了,但是现在他们出来一大批人,开始发出警告的声音。这个在我看来,就是所有中共的这些措施,最后可以套用一句话,就是中共常说的那句话——搬起石头,最后一定是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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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论坛》制作组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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