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江律师:新加坡面对法轮功 不应与中共两国一制

【新唐人】针对新加坡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做出不公判决,本台采访“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台湾发言人朱婉琪,她表示,新加坡政府不应屈服于政治、经济力压迫,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台湾发言人朱婉琪表示,新加坡政府配合中共利用法律打压法轮功。朱婉琪说:“其实新加坡政府要打压法轮功最简单的工具就是利用法律,我们都知道新加坡的行政法规多如牛毛,新加坡在法律当中给予警察权,相当大的裁量的余地,所以换句话讲怎么样认定集会、怎么样来决定某一个团体需不需要申请准证,都由警察来衡量的。”

朱婉琪认为,新加坡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不公平的判决,最应谴责的是法官未对宪法权力的限制提出任何说明,以及警察利用行政裁量权,对法轮功活动,采取双重标准。

朱婉琪说:“九九年七月是一个标准,不需要准证不算是集会,九九年七月之后算是准证算是集会,你没有怎么样怎么样的话,你就会得到比如说罚款,甚至坐牢,牢狱之灾,这样子一个在法律之下双重标准和多重标准,超越基本权力自由范畴的这样子的一个裁量权的运用,我们认为只有在独裁政治的国家当中,才会发生。

她认为,新加坡政府利用法律作为政治上独裁的决定,已经超越了法律本身规定的权力,和自由本身的解释范围。同时,对新加坡法官指出此案与在中国所发生的人权迫害无关,表示惊讶。新加坡和中国不能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两国一制。

朱婉琪表示:“新加坡毕竟还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新加坡和中国不能够在法轮功的问题上面,两国一制,两国一制绝对不是新加坡公民的一个自由的选择,我们必须要正告国际社会,为了维护国际司法正义,也不能够容许在中国领土之外再也另外一个独裁的国家对于善良和平信仰的这些人士,进行人身的迫害。”

新唐人电视 陈政祥 徐意雯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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