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北京人民不得随便娱乐

我这样的乡巴佬一直对北京人民有点崇拜,那是拜“我爱北京天安门”这样的歌曲灌输之赐。北京已不是个地名,已成为一种政权认同的庄严名词。当然,它还以大一统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的多中心引为骄傲,其实这是极权制度下,将所有功能附着于一座城市上的畸形发展,借用学者简·雅各布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书名,来一个“北京的生与死”倒是挺不错的一个想法(王军的“城记”、梁思诚五十年代北京城市规划有点这个意思)。不过,这里我并不想宏观地讨论“北京的生与死”这个问题,我主要是想说最近我挺同情北京人民的,就像北京出租车司机遇到外地乘客,会来一句“某某人民还过得好吗”的领导式的关怀。

一个奥运会把皇城根脚下的人民群众给逼得——如同小品演出,“杨白劳!看你把黄世仁给逼得!”——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看;这也要检查,那也要搜身;而且华洋之别的不同对待,令人心惊。一个和吞稀饭比赛(请用百度与狗狗查看拙文“奥运会与吞稀饭大赛”)没有什么两样的奥运会,一个游戏而已的运动会,不仅使许多人的利益受损(如相关商业利益受损),更主要的是影响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不方便。任何时候,凡是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之安稳、舒适的行为,哪怕再冠冕堂皇,也是可疑的。

奥运会本来就是一场游戏一场娱乐,却鸡脚神戴眼镜——假充正神,硬把游戏搞成开会念文件般,了无生趣,弄得人民不能随便娱乐。其实北京人民(当然也包括所有的中国人)不能随便娱乐,也不是从今日才开始,真可谓其来有自。年来颇注意四九年国祚鼎革时,诸多方面如日常生活、人物命运、彼时政策等的变迁,从中窥看出新朝各个方面的“新”,有利于了解历史的延续性。比如一款于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五日由市长叶剑英、副市长张友渔发布的“北平市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就有些非常有意思的信息在里面,可观风俗与制度迁衍。彼时的公共娱乐场所,只有戏院、电影院、书场、杂耍场(含露天杂耍场),说明由于技术限制等原因,娱乐场所的确不如今天丰富,但不得随便娱乐精髓却从来都没有变过。

“娱乐场所遵守下列各项:(一)凡经禁演之戏剧歌曲及未经核准之影片一律不得出演(二)未经公安局核准不得私借他人集会或出演影剧……(四)娱乐场所之营业时间按季节由公安局统一规定……”,另外,“娱乐场所内遇有下列事项应立即报告维持秩序之公安人员或该管公安分局核办(一)有形迹可疑或知其为反动份子者……(四)有遗忘物品者……”(北平市军管会北平市人民政府《政策法令汇编》,西南服务团办公室1949年9月第159至160页)。真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原来,他们的口号里要服务的“人民”,都是嫌疑犯。也许你会说,这是非常时期。那好,现在哪个时候改变了把人民当成嫌疑犯来对待的思路呢?非常时期如奥运会(奥运会本来不应该如此非常的)只不过是放大了他们一贯把民众当成嫌疑犯的内在思路罢了,否则他们对人民的防范为何如此严密到令人心惊的地步呢?

1949年8月5日,颁布不得随便娱乐的法令的时候,那时还是“北平人民”,而且用的纪年还是中华民国,但其实质内容,早已是与时俱进的新朝产物了。在城市和纪年都没有改变的时候,他们迫不及待地规定了一座“大城市的生与死”。他们管制社会的密不透风,让你不敢大声出气的能力,真是迅若风雷。善于阅读这些严苛峻法的人,必然股栗而心跳,没文化的人普通老百姓想得不多,而知识分子也被“新面貌”给迷住,丧失了解读这里面蕴含的恐惧信息,还自以为于兹过上了光明坦荡的幸福生活。其时离将凤凰变成鸡的改造学习,只有短暂的几个月了。当然,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一般知识分子,根本无从知晓这些法令,这些法令只是他们握在手中让你服从的“机密”,让你在“天威不可测”的恐惧中,深刻理解“人民不得随便娱乐”的精髓之所在。

2008年7月30日7:51分于成都

──转自冉云飞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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