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争议 陈聪明:陈幸妤非被告无限制理由

【新唐人2009年2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女儿陈幸妤日前搭机前往美国,引发外界争议。检察总长陈聪明今天指出,陈幸妤并非被告,法律上没有限制她出境的理由,只能让她出去。

陈聪明上午参加法务部春节团拜,接受记者访问时提出上述说法。他并期待扁案在新的一年能顺利侦办,给社会好的交代。

至于外界质疑陈幸妤可能前往美国处理扁家财产等情事。陈聪明说,检察官将依法处理,但截至目前为止,检察官并未发现陈幸妤涉案的证据。

另外,扁案关系人、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于去年11月间搭机前往美国,部分政治人物怀疑陈聪明通风报信;对于外界的质疑,陈聪明不多做回应,仅表示:“一定依法办理”。

陈聪明表示,特侦组刚成立时曾约定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让检察官有传承的机会,但扁案仍在侦办中,未来将视侦查结果延长检察官任期,这部分仍在慎重思考,将做出妥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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