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将活摘器官元凶绳之以法

【新唐人2009年12月21日讯】近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的证词,讲述了其在2002年亲眼目睹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时的情况。国际人权组织“人权无疆界”主任威利•福泰(Willy Fautre)表示,应将所有参与活摘器官的元凶绳之以法。

福泰先生指出,中共实施的迫害与酷刑可以与苏联在70∼80年代的做法相比较。当时苏共也是开始用一种新的酷刑方式,包括将异议人士送入精神病院。最开始,没有人能相信是真的,但后来在证据面前,每个人都不得不承认那是个可悲的事实:“发生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的是同样的悲剧,刚开始,当他们说自己是受害者,是器官摘除的受害者时,没有人能相信,我们缺乏证据。但是现在,我认为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他们是(这种酷刑的)’特别’受害者。”

福泰先生表示,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径一直是被中共当权者允许和授权的:“这种行径(指活摘器官)是没有人性的,是国际人权宣言所禁止的。起诉不应该仅限于中共的当权者,还应该包括所有参与活摘器官的帮凶。”

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福泰先生就致力于推动共产极权国家的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他于1988年创建“人权无疆界”,这是个总部设在比利时的非政府组织,致力于在全世界推广人权。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孜比利时布鲁塞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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