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刑两年半 女律师王宇案蹊跷

【新唐人2010年9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导)一年多前在举报天津铁路派出所后被捕的北京女律师王宇,其“伤人案”星期二作出宣判。法院称,王宇“过失致人重伤”罪名成立,判刑两年半,附带十多万元民事赔偿。王宇不服,表示要上诉。

北京女律师王宇被指控打伤多名铁路工作人员一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周二上午宣判,过失致人重伤罪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附加对伤者13万余元的赔偿。当事人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王宇的丈夫包先生告诉本台:“过失致重伤又判两年半。王宇肯定不承认。都是造的假,最后还不是硬判了?我们一家都去听了,今天老人情绪比较激动,我爸在庭上哇哇大哭,明天还是中秋节。”

辩护律师张凯说:“过去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这样王宇的律师资格也会被吊销;现在改了过失伤人,起码律师资格能保留,刑期也比原来短。但我认为这就是一个错案,不在于是不是比原来判得少,你就不应该判。包括王宇本人也当庭提出抗议,她将会自行提起上诉。”

她 08年5月在天津火车西站因票务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遭拳打脚踢,其后她报警对方不受理,再遭辱骂,因此开始向铁路公安处督察室举报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不作为,事隔七个多月后,被该所警方到她北京家中抓捕。反指控王宇打倒三名男性检票员,更导致其中一人重伤–神经性耳聋。今年3月26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宇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两名伤者13万余元,其后通过上诉,被发回重审。此次宣判只是将故意伤害罪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及刑期减少六个月。至今王宇已被关押一年十个月。

此前法院就曾私下沟通称只要认了过失伤害就可判她缓刑,但遭拒绝,丈夫包先生说:“找过我们说要以过失伤害判缓,我们没同意。法官就说,你不给我们答复我们就加重判了。铁路公检法都是一家子人,本身就是铁路派出所报复。”

一个女子如何将三个壮汉打伤?其中所谓被打成神经性耳聋的重伤者张格非,王宇更称根本没见过此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还存在公诉方刻意不拿出监控录像、验伤报告作假嫌疑、法院不传召证人等问题。种种迹象指向铁路公检法有串通打击投诉人之嫌。

律师张凯对于法院方面没有纠正错误表示不满,但并不意外,他说:“我国现有司法体制内有非常奇怪的现象,法院很少有判无罪的。我认识一个法官说,他们几年内都没判过无罪的,就是为了迁就公检部门的错误行为。我认为这个案件也是,明显有多处违法,包括审判过程多处程序违法,但依然判了有罪,我对这个判决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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