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何在 揭发冤案亦属“泄露国家机密”

【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陈皓综合报导)浙江慈溪市一名男子因抢劫杀人案蒙冤入狱,前年在狱中巧遇真凶自首获撤罪,但当局再诬蔑他犯下窝藏罪多囚四年,近日才获假释,而审错案的法官杨灵方仅被轻罚。事件近日由网帖揭发,据悉浙江高院指发帖人“泄露国家机密”,要求公安厅缉拿发帖人。

据网帖透露,四年前吴大全在慈溪市打工,2006年9月3日,吴大全和史毕么买好了次日去广州的火车票。随后,吴大全和朋友告别。那天晚上,垫桥村桥头商店的店主沈秀云被人砍死在店内。

睡梦中的吴大全被史毕么的电话叫了起来,史毕么说自己杀人了,“把桥头商店的老太婆砍死了”。

第二天一早,吴大全到史毕么搭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2006年9月7日,慈溪市警方将史毕么和吴大全抓捕归案。归案后,史毕么由于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2007年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12年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远在贵州老家的母亲,也为儿子准备好了棺材和寿衣。

在律师帮助下,吴大全上诉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吴大全死缓。

2007年8月17日,吴大全被送到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吴大全竟然在监狱里碰到了班春全。此时,班春全已因为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判处死缓,这时吴大全劝班春全自首。

2009年10月14日,浙江高院下发“再审决定书”。两周后,高院下发裁定书,撤销关于吴大全死刑和死缓的一、二审判决书,发回宁波中院重审。

2009年12月,慈溪市公安局以窝藏罪对吴大全立案侦查,2010年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

吴大全死刑冤案在浙江省公检法系统引起很大震动,但有关部门下发内部通知,不准接受媒体采访。按照网帖说法,浙江高院为避免吴大全释放后向新闻界申冤,竟然以窝藏罪继续关押吴大全。

今次冤狱昨被内地媒体曝光后,随即成为各大网络论坛热门话题。据悉,该法官以“每年办理七十宗死刑案”见称,曾多次获表扬,有舆论质疑当局为保面子,未有严惩犯错法官。

网帖又大爆主审法官杨灵方事后仅获扣两分处罚,处罚仅与迟到三次相同。网民一致要求当局追究相关办案警方、检察院、法院人员的渎职等罪,并赔偿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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