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入狱后首出庭 微笑挥手

【新唐人2010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1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因龙潭案入狱后,今天因机密外交款案提讯至台湾高等法院出庭,扁步出囚车时心情愉快,并向媒体挥手微笑。

最高法院11月11日将龙潭案、前101董座陈敏薰人事案判刑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定谳后,高院订定2人均合并执行17年半,扁已于12月2日入狱。

陈水扁另遭控从民国89年8月至95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外交部每次提供给元首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一审判处扁无罪,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扁今天因机密外交款案提讯至台湾高等法院出庭,这也是扁入监服刑后首次出庭,扁步出囚车时,面带微笑,向媒体挥手。

由于全案牵涉机密外交,采秘密庭方式审理。据了解,全案于准备庭时,因被告、检方均无声请新的证据调查,全案已进入实质审理。上午庭讯由检方论告,扁也逐一向合议庭说明11项外交款的用途,并没有贪污犯意。

由于扁尚未说明完毕,下午2时30分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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