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门槛放宽 2万家庭受惠

【新唐人2011年6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6日电)社会救助新制将上路,内政部公告今年7月1日至12月31 日,台湾省最低生活费为每人每月新台币1万244元,社会司司长黄碧霞预估,全国符合低收入户资格将增2万多户。

社会救助新制7月1日上路,内政部最近陆续完成整备工作,包括因应新制施行,调整贫穷线重要指标“每年最低生活费”,社会司6月初公告指出,10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台湾省最低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万244元,原公告的100年度最低生活费数字为9829元。

内政部公告的每年最低生活费是衡量贫穷线的重要依据,民众每月收入未达门槛者,且家庭财产未超过公告标准规定,即属低收入户

黄碧霞今天表示,最低生活费数字公告调整,是因是配合社会救助新制施行,放宽低收入户申请门槛。最低生活费的计算方式,原先采未达平均消费平均60%,新制则改用未达所得中位数的60%。

黄碧霞说,社会救助法修法时,已讨论过2种计算方式的差异,预估门槛放宽后,符合资格的低收入户将增加2万多户。

因应社会救助法修法,社会司订定的相关子法及作业规定共计8个,经济部水利署、教育部等相关机关配合社会救助法修正,应订定的子法则有5个;各县市政府须订定的子法及作业规定共计7个,黄碧霞表示,预定6月底前可全数完成。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