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庙争议 国际法庭促泰柬撤军

【新唐人2011年7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18日专电)国际法庭今天决议,将对1962年泰柬边界普里维希神庙的判决进一步解释,在解释裁决出来之前,泰国与柬埔寨必须从普里维希神庙争议土地撤军,以减少边界冲突。

国际法庭以11票对5票通过临时措施,争议地区被指定为临时非军事区,泰柬两国必须撤军,并与东南亚国家协会(ASEAN)合作,让观察员进入边界地区。

国际法庭要求泰柬必须遵守临时措施,直到1962年的判决作出解释。

柬埔寨4月28日曾向国际法庭提出上诉,要求法庭解释1962年神庙判给柬埔寨的裁决。当时的判决只将神庙判给柬埔寨,但周围4.6公里土地未作出裁决,争议至今。

柬埔寨也在上诉中要求法庭作出临时措施决议,包括泰国立即撤军、禁止泰国军队在争议地区活动、泰方不得介入柬埔寨对神庙的权利。

泰方也随即向法庭回应,认为国际法庭没有解释判决的审判权,因为泰国1962年起已经遵守法庭的判决。

国际法庭今天要求泰柬双方撤军,对这项决议,出庭的泰国外交部长卡席特(Kasit Piromya)表示满意。不过军方态度仍然强硬。

泰国陆军第二军区发言人普拉威(Prawit Hukaew)今天表示,即使国际法庭作出决定,但泰国军队不会立即自普里维希神庙(Preah Vihear temple)周围争议土地撤军。

普拉威在国际法庭决议前就发表评论,他说,无论国际法庭如何判决,位于争议地区的第二军区军队还是会留在原地保护泰国领土。

普拉威表示,他们会等待陆军总长巴育(Prayuth Chan-ocha)作出指示。

他说,如果柬埔寨发动攻击,泰方也会回击。泰军人数足以处理各种边界状况。10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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