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公开 民可告官 学者称糊弄百姓

【新唐人2011年8月20日讯】中共人民最高法院近日颁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学者指出,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安抚民心的作用,实质上是用一些连哄带骗的办法糊弄老百姓。

《规定》共有13条条文,对于法院应当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进行详细规定。

信息不公开民告官乃糊弄老百姓

普林斯顿大学中国问题学者程晓农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最高法院推出了这个《规定》,是希望能够安抚老百姓,让老百姓觉得政府并没有掩盖各种老百姓想知道的信息。

程晓农指出,从中国最近发生的两件大事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其实是在糊弄老百姓:一件是温州动车事故,到现在为止中国政府也没有打算公布事实真相;第二件是大连的XP项目,目前当地政府确实成功地把老百姓哄回家了,但是中国政府紧接着对全国媒体和互联网实行了极其严密的管治。

程晓农说:“所以从这里看到的一个问题是,中国政府现在也知道,隐瞒信息是会激起民怨的,但是中国政府更害怕真的公开信息后会激起民众强烈的不满,所以他现在是在用一些连哄带骗的办法在糊弄老百姓。”

司法不独立性“民告官”只是雾里看花

《华商报》报导,某地法院以越权为由撤销了县政府处罚决定,县长对法院院长直言:“你有权撤销县政府决定,我有权不选你当院长。”

为什么县长如此霸气?有学者认为,在一党独裁的体制下,法院的人财物等支配权,都掌握在党的手中,所以,县长才敢那样自负,“民告官”也只是雾里看花。

密西根大学法学院长期研究中国法律问题的学者郝山(Nicholas Howson)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指出,中国的政治体系让高院的《规定》很难得到真正实施。他说:“由于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地方政府机构的资助和介入等因素,中国司法系统无法得到真正独立,因此就算最高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法律解释或者法律解读来帮助公民保护自身权益,但是地方法院可能也没有办法和地方政治势力进行抗衡。”

政府不民主,信息就永远无法公开

普林斯顿大学中国问题学者程晓农表示,中国政府的信息公开是一个政治热词,但是在真正执行过程中却是任重而道远。他说:“等到中国政府下定决心实行民主化了大概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它真的愿意接受或者说不得不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的时候,才可能。现在这个阶段就算中国老百姓愿意相信中国政府要公开信息,大家也会不断被现实把他们的期望打破的。”

程晓农指出,中国政府如果真的决心要公开信息,首先老百姓最想知道的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如何产生的,是通过公开选举还是黑箱作业产生的,很显然,这种问题在中国是不容老百姓过问的。程晓农表示,类似《规定》这样的法律解释或者法律条文在现阶段仍会是一纸空文。

网友称,这是欺骗,现在北京有很多访民,他们大多冤情都是要告官的,不但没人理,有些人还被当地官员迫害。高法颁布的这些规定说明中共都无耻到了极点。

还有网友说:呵!法院是中共强盗最快杀手,县法院是小强盗最快杀手,中院是中强盗最快杀手,高院是高强盗最快杀手,当然最高院是最高强盗最快杀手啦,我都领教了,十年告状还枉费开支50万元,归根彻底一句话;中共极权暴政不灭,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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