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名维族人被判死刑 人权组织批评

【新唐人2011年9月16日讯】中国法院将四名维吾尔族人判处死刑

中共当局称,这四人7月在新疆发生血腥骚乱事件后被裁定犯下杀人、纵火和运营一个恐怖组织的罪行。国际人权组织表示,这4名男子受到了酷刑折磨,屈打成招,并且不准聘请律师。批评人士也说,这些嫌疑人在酷刑下被迫承认他们参与了造成32人死亡的7月暴力事件。

另外两名维吾尔人由于在喀甚和和田参与另外的事件而被判入狱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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