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草案出台 徐武仍被软禁

【新唐人2011年10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朱智善采访报导)近日,中国精神卫生法草案提交全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公民遭受非自愿性治疗等“被精神病”的问题,再次引起各界关注。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就《精神卫生法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报告。据陈竺介绍,为了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因滥用非自愿治疗受到侵害,防止“被精神病”现象发生,此次提交的《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了两种复诊、两次鉴定制度。

这一草案的出台能否遏制中国政府对异议人士、上访人士、宗敎信仰人士等等人士“被精神病”的现象吗?引起热议。

“被精神病”已成为公检法迫害百姓常用的手段

武钢职工徐武“被精神病”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证。徐武本是武汉钢铁集团下属炼铁厂保卫科的一名工作人员。2003年始,因不满“同工不同酬”问题,徐武将工作单位告上法庭。一审败诉、二审驳回,不接受调解,只要“公正判决”,从此他开始了不断上访的生涯。2006年年底到北京上访,在北京大学门口被绑架,警方拟定的通稿说,徐武要去北京搞爆炸,属偏执型精神病。

2006年12月30日,徐武父母在武钢公安分局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不签就判刑”、“工作都保不住”的巨大压力下,最终在确认送儿子到精神病院治疗的文件上签字。骗取他家人同意送院,原承诺只“治疗”几个月,哪知一关就是四年。

徐武在2011年4月19日成功逃脱。4月27日又被7名操武汉口音的男子“掳走”。4月30日,武钢集团及钢城公安分局通过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徐武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徐武反映,其自从2011年4月19日“飞越武汉疯人院”、结束1571天“被精神病”的磨难、逃亡到广州接收媒体采访和精神病鉴定证实自己无精神疾病后,仅仅自由了9天时间又一次被武汉当局劫回当地。“被精神病”事件暴光后,在重大与论的压力下,不得不让徐武的家人把他接回家中。

目前,徐武处于维稳人员的24小时监控中,其家门口有三个专门针​​对徐武活动摄像头,一出家门就会被几个监视他的维稳人员押回家中,电话、电脑一切通讯设备全被监控,没有一点人身自由与权力,不能工作,无法生存。

精神病院的迫害比监狱更残酷

徐武先生自述:关入精神病院后每天必须吃药,不吃就电刑、打、甚至被吊在门上,他就被几次电击非常恐布,是让人承受不住的,吃药药物是有毒的,吃后人的精神是恍惚的,让人心里想的和行动是不一至的,全身发麻……一系列不正常状态都会出现。

不准亲人探望,不准与别人交流,晚上用大铁门锁上,病房没有卫生间只能便在盆里,没有水喝,就像人间地狱。

徐武说,在他关押的精神病院里不只他一个“被精神病”,他就迂到好几个,一个最长的己经“被精神病”30多年了,他的家人都死了,可能出不去了,我要不逃出耒还不知会关多久。

被“制造”出来的精神病人不只徐武一人应引起社会关注

这样的恶劣事件为什么会出现?究竟有多少公民仅仅是因为倔强和不驯服,就被当做精神病而限制人身自由?种种迹象表明,这绝对不是偶然的个案。精神病鉴定已经成为不少地方压制不同声音,解决不驯服个体的惯用手段。

往往在这种逼仄的境地中,没有任何有效的限制可以对一方权柄起到丝毫作用,公民个体在庞大而横行暴虐的权力面前,他们无助,又常常失语,本来只是为了维护自身一丁点的合法权益,却往往被陷于强大的包围与打压之中。

徐武表示:中国的法制一党专政太腐败了。希望对中国法制能有促进作用,促进中国成为法制社会而不是人质,希望全世界都关注中国的法制问题。这是我最大的希望。

草案虽强调了患者权益的保护,但不足之处在于并未引入相应的司法监督机制: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谁耒监督我们将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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