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名律师被逐昏倒 黎庆洪称遭刑讯逼供

【新唐人2012年1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萧云综合报导)1月12日是贵州黎庆洪案开庭审理的第4天,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被强制驱逐致使昏倒送医院急救。这是此案第4名律师被下令无理驱逐。在1月11日的庭审中,黎庆洪称曾遭到刑讯逼供。三个审理此案的警察自证被当作公诉方的呈堂证供,被辩护律师称弱智、荒谬。

迟夙生律师被法庭驱逐当场昏倒

1月12日上午贵州黎庆洪案继续第4天的开庭审理。据陈有西、杨学林、甘元春、李修蛟等多名律师通过微博爆料,朱明勇律师及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均遭到训诫。

陈有西律师的微博透露,在多个律师对违法证据排除程式提出异议后,迟夙生律师指出,法庭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式即进入法庭调查不当,但被制止发言,她继续发声后被训诫,再发言被审判长黄敏下令驱逐出法庭,迟律师因愤怒大声抗议,一下子上来二十多名警察欲强行将她带走,致使迟律师情绪激动昏倒。

此后,全体律师集体抗议,审判长被迫宣布暂时休庭。迟律师被送进医院急救。

在10日的庭审中,已经有李金星、刘志强和杨名跨三名律师被强制架出法庭,而迟律师是第4名律师。

杨学林律师在微博上表示,2011年的中国律师十大事件还没有评选出来,2012年的第一大事件已经发生了。他说,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博得头彩,一举创造了当庭驱逐四名律师的记录。要想不入选2012年中国律师十大事件,也难。

陈有西律师的微博还质疑,法庭审判是为了查明真相,兼听则明,不枉不纵。不是完成公安、检察和权力人的既定目标任务。不让律师辩护,发展到肆无忌惮连续驱逐四名律师,合议庭明显滥用了法庭驾驭权。无法保证审判公正。已经不适合主持审判。他称贵阳小河法院(的行为)创世纪。并说,中国律师是逐不完的。更多律师要求赴贵阳。

而何兵律师则在微博上说,如法院再无理驱逐律师,我愿意接收委托,作为律师出庭。如果我被无理驱逐出庭,我的律师学生们,你们接着上。

黎庆洪称遭遇刑讯逼供 手臂受伤

1月11日,黎庆洪案庭审的第三日。据《东方早报》记者报导,黎庆洪称在羁押期间被数次带出看守所,在警方办公室等地点遭受“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在一次连续26小时未间断的审讯中,他双手被反铐吊起,侦查人员不给他饭吃。黎庆洪称被关押前他才刚参加完黑龙江漠河全国汽车拉力赛,身体状况极佳,现在他的手臂已难以活动。他曾多次向看守所驻所检察官、管教和医生提出伤情鉴定,但均遭拒绝。

在公诉机关提交的13份审讯笔录中,早报记者发现有7份笔录是由警方将其提出看守所审讯获得的,其中第3、第4份笔录显示的时间为2008 年9月12日13时00分至20时00分和2008年9月12日20时30分至13日22时30分,地点为贵阳公安局刑侦支队。这表明,黎在这两天疑被连续非法审讯33小时,其中仅休息半小时。

警察自证被当作呈堂证供 三份说明内容一字不差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三份情况说明,签名人为曾参与审讯的贵阳公安局民警杨涛、犹昱、饶奔,三人在说明中称自己文明执法、取证合法、无刑讯逼供,但此三份说明遭到辩护律师的强烈质疑,为之激辩两个半小时。

此三份电脑列印的说明除手写签名外,格式完全一致,内容一字不差。

对此,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微博上称:这是中国刑事法庭最为荒谬的场景,涉嫌刑讯的人自己写说明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检察院蔑视法官智商举到法庭上。法官承认弱智交付质证。三十多出庭律师为此三张纸辩了一下午。杀人犯自已出个证明说自己没杀人,你放他吗?

辩护律师要求调取看守所进出所体检记录,公诉人表示,经联系看守所,当天调不出体检记录,于是提前休庭,今日再审。

黎庆洪否认5项控罪

在1月10日的庭审中,黎庆洪当庭否认了公诉机关对他提出的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5项罪名,仅承认曾参与赌博并持枪打猎,但是否构成犯罪,仍由律师提供辩护意见。

黎庆洪在庭审中还称,警方多次讯问他与黄瑶的关系,是否曾向黄瑶行贿等问题。但此言一出,审判长黄敏立即以此事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他的话。

黄瑶是原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2010年12月因受贿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

1月10日被逐出法庭的三名律师仍没有回到辩护席,其中一名律师曾在11日前往法庭,希望履行对当事人的辩护职责,但法官要求他写“悔过书”,令他非常气愤,掉头而去。

据悉,在开庭前,参与该案辩护的部分贵阳本地律师被要求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而一名旁听庭审的被告人家属愤而解除了与某本地律师的委托合同,原因是该律师在法庭上“一句话都不敢说”。

案件重播

37岁的黎庆洪是原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捕前系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同时他也是知名的赛车手。

2008年9月10日,黎庆洪被贵阳警方以涉嫌赌博罪拘留。一个月后,黎庆洪被逮捕。此后,黎庆洪被控涉黑。黎庆洪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9年之后,黎案共17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诉至贵州省高院。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并于2010年7月12日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贵阳市中院重审。案件被发回重审后,贵阳市检察院向贵阳市中院申请撤诉,并获准许。

但贵阳市公安局又“重新立案重新侦查”,在基本案情没变的情况下,被控人数大幅增加至57人,比第一次审理多了整整40人。奇怪的是这次指定由小河区检察院起诉。据法律界人士分析,这是为了避开贵州省高院二审,如果上诉,将由贵阳市中院二审。

此案被中共地方当局面自诩为“贵州打黑第一案”。黎庆洪的代理律师周泽通过博客向业内同仁求援:“希望律师界向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而又希望得到律师帮助的本案被告人,伸出援助之手,向他本人伸出援助之手”。在短时间内,有200多名律师报名。目前,迟夙生、陈有西、杨金柱、杨学林、朱明勇、斯伟江等众多全国知名刑辩律师会聚贵阳,无偿为“黎庆洪案”多位财产已被办案机关查抄殆尽或原本就家庭贫困的被告人辩护,并与相关被告人签订了代理协定。由此,该案出现了被称为“史上最强大辩护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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